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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过领导”让制度“很受伤”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02 10:5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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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省级贫困村,广东韶关市仁化县董塘镇岩头村仍有不少村民居住在低矮的泥砖房中。然而,该村村干部今年却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用征地款组织党员、村干部及家属30多人次,分别到天津、北京、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旅游。该村村支书表示,旅游活动请示过上级领导,共花费公款八九万元。而岩头村村委会的银行账户收支情况则显示,在村干部今年3月、4月两次组织党员干部旅游后的5月份,恰好有100万元左右的支出。(据《南方农村报》11月26日报道)

  一个省级贫困村突然有了460万元的“收入”,就组织了“50年来第一次”的旅游,无论花费多少,用全村的征地补偿款为“党员、村干部及家属”的旅游埋单,显然是一种违规行为。然而更令人担忧的是,该村村支书在面对记者的质疑时,竟然脸不红心不跳,将“请示过上级领导”作为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国施行多年的《村民委员会自治法》中明确指出,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广东省有关“农村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中也规定:财务开支要尊重村民意愿,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由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作为村干部,岩头村村支书等人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法律法规,但却没有选择按制度办事,而是选择去“请示领导”。显然,在他们心中,上级领导的“同意”要比法律法规的“同意”更“管用”;只要请示了领导,就不用再担心违反规定、违反制度。

  法律法规“大”,还是上级领导“大”,这本不应该是个问题,但在岩头村村干部这里却成了问题。这一方面反映出“领导高于一切”的官本位思想在其心里仍然根深蒂固,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了制度意识的严重缺失:明明知道相关法规却不遵守;明明知道违反制度,却认为只要领导同意便万事大吉;在事情败露之后,还在用“请示过上级领导”来作挡箭牌。可以说,正是因为这种思想认识,才让相关制度在整个岩头村公款旅游事件中完全成了一种摆设,失去了应有的约束作用。

  为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改进作风,中央一再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种制度也在不断健全完善之中。然而,岩头村这一事件却提醒我们,要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健全制度固然重要,但制度意识同样不可或缺。否则,如果“权大于法”、“领导高于制度”等错误观念得不到根本改变,那么,各种“请示过领导”的违规行为就依然会让制度“很受伤”。(梅刘柯)

关键词:省级贫困村,请示,上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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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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