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1岁小学生的公民精神
自己捐了10年的压岁钱和零花钱总计16000多元,又发倡议书筹钱,“公城小学图书室”开始装修,价值7万多元的优秀图书让乡村校园书香四溢。湖南民院附小11岁男孩曹正阳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给山区孩子建个小小图书室,让他们和城里孩子一样有好书读。(11月27日《长沙晚报》) 想起蜀之鄙一穷一富两个和尚的故事:富僧不能至南海而贫者至,且只靠一瓶一钵,体现的是任何困难也无法阻挡前行的意志。11岁小男孩曹正阳建设山区图书馆的“大事”,靠的则是爱心、真心、大公之心。在孩子看来,城里的孩子,山里的孩子,他们生活在同一国度,他们也该同样无忧无虑,而不该有太大的差别。“当我们依偎在爸妈的怀抱享受快乐之时,你是否知道有些孩子正在为买不起学习用品和课外书籍而忧心无助……”当很多成年人早已默认城乡差别甚至在乡下人面前俨然有着某种俯视和优越感的当下,一个11岁孩子对这种“寻常、司空见惯”的洞悉和质疑,以及他付出实际行动试图修补社会疮痍的“较真”、“一本正经”,足以令那些社会责任感早已被消磨殆尽的大人们汗颜。 有志不在年高,11岁小男孩曹正阳振臂一呼撑起一片公益晴空,除了让那些山区孩子直接受益,更传递出人与人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情感能量。他见不平而敢为、立为、善为,而不是全盘否定、叹息徘徊或者止于呐喊,可贵的公民精神已经可喜地在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中生根发芽;11岁孩子或许还不懂什么叫公民和公民精神,也或许还“无知故而无畏”。然而,他做了,并且已经做到了,小小公民的赤诚、勇猛及其公益的成功,足以为许多棱角磨圆、锐气早散的“老公民”鼓舞打气,促其脱胎换骨。 百年前,梁启超作《少年中国说》。曰:“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梁先生没有明确谈公民、公民精神,然而,所谓智、富、强、独立、自由、进步,无一不暗合公民素质、公民精神。在11岁小男孩曹正阳身上,正闪耀着潜龙乳虎般的少年公民精神,激励着更多同龄公民、“老公民”重塑社会责任,知行合一,为更加完美的中国付出扎实有益的公民行动,建设社会,消弭社会不平。正如孩子倡议书所言,“一滴水也许微不足道,但无数滴水就可能汇成一股清泉,就足以滋润干渴的心田。”空说无益,贵在行动,美好中国,美好社会,美好生活,来自于每个公民一言一行的添砖加瓦。(张渤宁) |
关键词:公城小学,图书室,装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