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艾滋”难在“零歧视”
今天是第26个世界艾滋病日。“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共抗艾滋、共担责任、共享未来”等主题进入公众视线,其中蕴含的平等对待、消除歧视之意,令人印象深刻。 1981年,美国发现首例艾滋病病例后,艾滋病在全球蔓延,甚至成为一种社会病痛。经过不懈努力,艾滋病防控态势出现一些积极变化,2012年全球新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及相关疾病致死人数均有下降。 然而,在联合国提出的防控艾滋病“三零愿景”中,零新发感染、零歧视和零死亡在现实中并不平衡。曾经,人们认为“零歧视”最容易做到,但现在看来,这可能是防艾进程中最难啃的硬骨头。11月初在曼谷召开的亚太地区艾滋病大会上,有关负责人说,带有惩罚性、歧视性的法律、政策或习惯,几乎已成抗艾的第一大阻碍。 在我国,在社会交往、消费、就业等方面,也不时发生歧视艾滋病患者的现象。而思想观念、社会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隐形歧视更不可忽视。比如在广东,虽然当地删除了艾滋感染者不能当老师这条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玻璃门”“弹簧门”不少,实现平等就业还是阻碍重重。 一方面是“艾滋病不通过皮肤接触传播”的常识正在普及,另一方面则是各种歧视顽固存在,这表明防控艾滋病既是医学课题,更是社会课题。而要实现“零歧视”,既需要帮助人们正确认识艾滋,更离不开有力的制度保障。一些国家为反歧视制定了基本法和各种专门性法律,设立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这些经验值得重视。 “零艾滋”难在“零歧视”。飘动的红丝带,意味着共同的责任,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改变,以期最终消除歧视鸿沟。(陆文江) |
关键词:艾滋病,防治,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