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婚前性行为须筑牢“安全屏障”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了解到,该中心科研组近期选取东莞3所高校的2000名在校大学生为对象,进行了一项以性活动和生殖健康为主题的问卷调查。据调查显示,其中有38.42%的学生承认有过性行为,2.72%的同学有过同居。(3月20日《广州日报》) 当今社会,大学生同居现象是很普遍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国人的性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学生对待性问题的态度就是一个缩影。从上世纪90年代起,婚前性行为开始成为中国人的普遍实践。对于大学生来说,情到深处的时候,发生性行为也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大学生寻欢作乐是为了享受性爱,并不是堕落。 大学生婚前性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具有突发性,他们往往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发生性行为;二是自愿性,大学生较少被别人胁迫,绝大多数是在双方自愿而不理智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三是具有反复性,一旦冲破这道防线,就会不管不顾地反复发生性行为。很多大学生放纵性行为,随便就和对方发生关系,这是极其错误的做法。 大学生性行为存在着巨大的隐患,特别是未婚先孕而实施人工流产的女大学生,身心会受到严重的摧残。美国一项研究表明,堕胎少女半年内的自杀比例是没有堕胎少女的10倍。堕胎少女患乳腺癌等疾病的风险增加很多,死亡的风险更大,堕胎妇女在堕胎一年内死亡的比例是正常怀孕妇女的3倍。因此,大学生要发生婚前性行为就一定要采取防范措施。请记住美国经济学家波茨纳说过的一句话,性是人类理性的实现。 很多的大学生信奉的是“只要曾经拥有,不必在乎天长地久”。于是乎,许多大学生“先上车后补票”,有的干脆就不“补票”了。男性大学生具有更强的占有欲,往往采取主动进攻的方式,而处于被动地位的女性在生理和心理上比较容易受到伤害。因此,社会、高校、家庭要对男性大学生加强责任感方面的教育,对女性大学生要加强、自尊、自重、自爱方面的教育。 文/毕文章 |
关键词:婚前性行为,大学生,同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