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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弱标签之外的“精明者”与“老实人”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21 08:1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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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制度安排和法律体系尚待进一步健全完善条件下,谁是弱势群体?谈到这个话题,浮现眼前的是在墙上写着“拆”字的破损房屋中,做着无奈抵抗的人;是对命运的悲惨和重压忍无可忍而将生命和希望都付之一炬的人……这个人或许也是我们自己:浑噩麻木,对可能的威胁无法预知,对长久的不公逆来顺受。总之,明显的弱者是“执法对象”,是已经或即将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我们”。

  而在刚刚过去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丽江市市长和良辉在云南代表团会议上关于拆迁问题的发言,则引出了另一类不明显的弱者:执法者自身。和良辉指出,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缠访缠诉,拆迁上访专业户层出不穷”,这影响了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他认为,国家应尽快出台征地拆迁法以解决这一系列问题。

  看来,被不完善和不规范的法律所困扰的人,既包括“被拆迁人”(被拆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也包括“拆迁人”。

  抛开拆迁是制度框架问题还是具体法律问题不谈,和良辉所提出的现象确实反映出,不完善的法规同时危害着执法者和执法对象。这不仅表现在备受争议的拆迁问题上,也表现在屡屡成为新闻点的“城管执法”中——“城管执法”本身的法律依据模糊而薄弱,比拆迁更加不规范。

  人们之所以常常忽视执法者和执法机构所受到的危害,是因为在当下舆论话语中,我们往往突出“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甚至是“官”和“民”的表面角色对立。但在“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角色划分之外,还存在另一种分类:“精明者”与“老实人”。

  所谓“精明者”,是指在不规范的法律面前深谙潜规则,抓住机会钻空子,有可能侥幸受益的投机者。他们居庙堂之高,则可能行贪腐;处江湖之中,则可能为刁钻。不论身份如何,他们是真正的一类人。另一类人则是那些试图依法行事的执法者,以及在法律面前不敢或无力反抗的“老实人”。

  拆迁中,精明者可以是采取强制甚至暴力手段的拆迁人;也可以是漫天要价,为获取高额补偿而故意拖延的被拆迁人。精明者的无往不利,让温和行事而耽误了拆迁时限的拆迁单位开始“反思”,让在拆迁初期就“被忽悠”搬走的被拆户感到“吃了亏”。

  这样一个满是漏洞的体系让想依赖它、想相信它的人感到无所适从,感到被生活欺骗;它让老实人唾弃自己的老实,让单纯者悔恨自己的单纯。

  在有漏洞的体系中,钻空子的人的感染力更是巨大的,他们超越诸如“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表面对立,他们能让众人的信任逐渐坍塌,让人们对明文法律和制度感到心灰意冷,转而推崇潜规则和相信“弱肉强食”。

  在法律进一步健全和执行过程中,“执法者”和“执法对象”的角色划分并不是唯一的问题,更大的问题是我们在这样的体系中塑造着怎样的“因果报应”。一个让人们有理由去违抗并能从中获得利益的体系是不公正的,更大的危险在于,这样的法律执行不严蕴藏着自我崩坏的趋势:它激励着人们去违抗它自己,它默认不法去拆塌依法,它甚至在允许不善去腐坏善良。

关键词:执法,拆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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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段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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