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闯红灯变化不大”不妨换个角度看
北京开罚行人“组团”闯红灯一年。一年过去,人们过马路的习惯是否有变化呢?记者调查发现,“七成人表示过马路的习惯变化不大”,“有的想起来就守规则,忘了就不守;有的则完全和以前一样”。 开罚行人闯红灯一年,但实际执法效果却“变化不大”,不独北京如此,全国不少城市亦然。我们该如何看待这种“变化不大”? 笔者以为,我们首先应矫正一个认知:“七成人表示过马路的习惯变化不大”,当真就能证明“效果不大”吗?我们其实还可以这样解读——在短短一年时间内,“三成人表示过马路的习惯变化很大”,这难道不能算是一个“变化很大”的执法效果吗?若能保持这样的“变化速率”,再有个三年五载,“中国式过马路”就会发生根本性变化。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是一个长期、艰巨、复杂的过程,我们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而要以“持之以恒”的积极态度面对。比如,要想确保“处罚行人闯红灯”的执法效果,执法部门不能因为“变化不大”或“法不责众”而放弃常态化执法,又回到“运动式执法”“选择式执法”的老路上去。 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在交通设施建设这个硬件上,消除容易滋生“中国式过马路”的马路环境。(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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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处罚,闯红灯,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