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躺着谈工作”的干部“站起来”
近日,山西省吕梁市通报了5起违反八项规定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其中一起是,2014年1月8日下午上班时间,离石区枣林乡党委书记李建国不是在办公室办公,而是在一间休息室半躺着和乡长张彩平谈论工作。为此,离石区纪委给予李建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彩平行政警告处分。(据《山西晚报》4月2日报道) 领导干部在正常的休息时间谈工作,我们会说是加班加点、废寝忘食;在医院的病床上躺着谈工作,我们会说是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然而,枣林乡党委书记却是在正常的办公时间、在没有任何病症的情况下,在休息室里半躺着谈工作。对此,只能说其工作态度、作风存在严重问题。受到处分,也在情理之中。 人们可以想见,还好来谈工作的是与该书记平级的乡长,能够“轻而易举”地进入休息室,如果是一个普通群众来找该书记反映问题,结果恐怕即使不是徒劳往返,也要大费周折。人们也会发问:和乡长谈工作时都要“半躺着”,如果对方是普通工作人员或群众,该书记又会拿出什么样的态度?在单位“谈工作”都要“半躺着”,又如何能够不辞劳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由此可见,该乡党委书记“躺着谈工作”所折射出的,其实是“躺下”的作风。相信当地纪委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对该乡党委书记作出了党内警告处分。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大背景下,“躺着谈工作”被处分,展示了我们党整治“四风”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应以这位乡党委书记为鉴,认识到自己的言行举止都是作风的外在表现,进而从思想深处查找“躺着谈工作”之类不当言行的根源,自觉加以改正和规范。与此同时,各地各级党组织、活动督导组等也应该像离石区纪委一样,善于从“躺着谈工作”这种“小事”、细节中,发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大”问题,并真正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有了这两者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一个又一个呆在“休息室”里的党员干部就会迅速回到“办公室”,一个又一个“躺着谈工作”的党员干部就会迅速“站起来”。(梅刘柯) |
关键词:吕梁市,违反,八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