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袭来,应急预案能否应急?
是被雾霾窒息,还是止息雾霾? 当前的环境承载与污染排放的矛盾,是任何一个城市都不能回避的问题。 专家认为,只有重塑公民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完善环保监督和惩罚机制,才能改变人们对环境污染的主观无意识及行为不自觉。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文军表示,在越来越多的环保污染事件中,缺乏环保意识的公众既是环境受害者,又是环境加害者。不仅对雾霾危害的认知和主动防范显得漠然,而且不愿意停止破坏环境的消费行为。 在许多城市,常住人口纪录不断刷新。例如北京,人口数量年均增加60万,能源消费不断飙升,污染排放更加集中,日复一日,势必加剧雾霾的严重性和持续性。“中国传统‘天人合一’价值观和对自然的敬畏之心,这些年经济发展过程中被一些人遗忘了。”文军说,必须提高公民在环保事务中的参与度,鼓励环保类社会组织的发展。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环境保护法草案三审稿,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定义为“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修改因限制条件太多,诉讼主体范围看似扩大实则可能收窄,将会影响公众在环保事务上的参与度。 中国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理事李波等认为,加大对环境施害者的惩罚,不仅要对环境污染直接受害者进行赔偿,而且要健全相关公益诉讼制度,建议适度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组织范围。(新华社) |
关键词:雾霾,大气污染,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