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的“三输”
如果卡马乔的律师们能够在与中国足协就工作合同一事的谈判过程中如愿,那么2013年7月9日,将是中国足球值得载入史册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我们有可能把7600多万元人民币,很无奈、很委屈、很冤枉地让一个西班牙教练拿走。“输球、输人、输钱”,中国足协如今陷入“三输”的局面,只能怪自己。虽然中国男足屡战屡败,但1∶5输给泰国青年队,却是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结果,国际排名已落到100位,说明自卡马乔2011年8月上任以来,中国男足后退比前进的步伐大。而与输球相比,输钱和输人更让人难以接受,这直接暴露了中国足协———这个中国足球的直接管理者急功近利的思想、法律意识的淡薄和责任意识的缺失。 请洋帅,迅速提升中国足球水平,达到既定目标,中国足协急功近利的思想一直左右着他们的工作方式。2011年8月,中国男足在距离巴西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还有20天的时候,匆匆换掉原主帅高洪波,只用7天搞定与卡马乔的合同,完成了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点也不考虑卡马乔对中国足球的完全陌生。这件事的直接后果是,本来是甲方的中国足协变成了乙方,合同条款对中方极其不利。更可笑的是,在商定合同条款时,中方连个西班牙语翻译都没有,一直都是卡马乔的律师说了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给出了280万元的天价年薪,直接让其成为世界足球教练中排名第三的高薪教练。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对方这种漫天要价的情况下,中国足协在合同条款中居然没有对卡马乔成绩的约定,基本上是让中国足球“出色完成任务”、“积极有效的变化”等没有标准可以衡量的要求。这在情上可以理解,但在法律面前,根本讲不通,只能让更多的人知道中国足球圈“人傻钱多”。 从签约时大包大揽、责权利分不清的衙门作风,到解约时随心所欲、不懂后果的法律意识的淡薄,中国足协这次摊上了大事,吃了个大亏。笔者建议中国足协把这份合同装裱然后张挂在门廊大厅内,让人们监督,也提醒自己不再犯这样的错误,痛定思痛,知耻后勇,也许能给中国足球带来些希望。(马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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