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怀念茅于轼先生的“无厕所论”
广东河源市文昌经济适用房被河源市政府称为“民生大事”,它建成后能提供583套住房。今年6月19日分配方案出炉,这些经适房只面向河源市市直单位的住房困难职工,住房困难是指职工及家庭成员在市区内无房产。分配方案规定,申请人必须是市直单位职工,市解困办工作人员称普通市民并无资格申请。(7月7日《南方都市报》) 好好的经适房,活生生走了样。这已经不是一桩两桩的个案。此前,有记者调查发现,“房妹”事件仅是郑州经适房腐败的一个缩影,数据显示,近年来,供市民公开选购的郑州经适房房源,仅占总房源的1/3,其余都被各级职能部门层层“盘剥”;再往前,2010年,媒体就密集报道过,“深圳4000套豪华经适房专供公职人员,分配价格不到市场价1/6。 各地蚕食经适房的花活很多,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真正拿出来供权钱交易的经适房,基本上都严重偏离了“经适房”的本意:譬如河源的这些经适房,大多是3室1厅的大户型,“小区整体建筑风格偏欧式,为高层电梯楼;小区里面有精致凉亭、大片绿化以及地下车库”等。这不禁让人联想起若干年前茅于轼先生那个著名的、被舆论批判得体无完肤的“奇谈怪论”———经适房就应该更小更不“舒服”,最好不设私人厕所。这话当年被批毫无人性,甚至被断章取义成“无厕所论”。但显然,更多的情绪属于误读:一来,经适房确实不能不区分于商品房,事实上,越是“舒服”、越是容易“遭贼惦记”;二来,所谓没厕所,属于欲加之罪,只是建议设置“公共厕所”,以体现经适房“低端保障”的本意,就像施粥摊,与其派发一天鲍鱼粥,不如多派几天的白米汤。 这些年过去,起码证明茅先生的观点是正确的。一者,地方部门有意无意曲解了“保障房”的低端属性,使得经适房风险越来越大,权力寻租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二者,经适房因为华美大方,程序上的漏洞就越来越多,真正需要被保障的市民能住进去的概率就越来越小。今天看来,即便我们不主张取消经适房,但起码应该在“标准”上对其严格控制。 一方面,这是体现“保障”本意的需要,与其建筑豪华的经适房,不如多盖点朴素的廉租房。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房地产蓝皮书No.10》新闻发布会”不久前在京举行,房地产蓝皮书指出,2013年保障房建设目标较上年有所减少,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大。在这样的背景下,经适房还造得阔绰奢华,也许“居心”本就可疑。另一方面,这是防止权力寻租的“次优选择”。譬如河源的经适房,申购条件漏洞昭然,有钱、“有房”、单身照样可以申请。类似怪现象并不鲜见,那么,在程序堵不上寻租之手的时候,简易经适房可能本身就是最好的“防线”,住也住不太舒服、卖也不容易转手,还怕权钱贪恋,对财政兜底的经适房“吃大户”?(邓海建) |
关键词:经济适用房,河源市政府,民生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