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索赔权”背后有何勾当
从2009年至今,河南省登封市君召乡26名从事矿石粉碎生产的工人先后被诊断为尘肺病。他们中的许多人为得到4万元至5万元的救助款,把对用工方的索赔权和追诉权“卖”给了乡政府。病人依法维权的道路全部被阻断。(7日《京华时报》) 这个世界上,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但唯独买不来健康和尊严。君召乡的“买断索赔权”的闹剧,让人既愤慨又凄凉。一方面,我们为工人们的维权困境而担忧。尘肺病是严重的职业病,相比于高昂的治疗费用,四五万元的救助款无异于杯水车薪,他们被买断的何止是索赔权和追诉权,被阻断的何止是依法维权的道路,简直就是生的希望。另一方面,我们又为乡政府的霸道而愤怒。索赔权和追诉权乃是一种公民权益,岂是金钱可以买断的? 这个所谓的“买断索赔权”协议规定,尘肺病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金后,放弃仲裁、诉讼权利,保证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如违约,补偿金要如数退还,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而据患者介绍,大多数病人是分两三年才拿到救助款。很明显这是份无效协议,一者,患者所得与应得之间差异巨大,显失公平,二者,协议双方不平等,协议有胁迫签订之嫌。 另外,乡政府在事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从道理上说,工人患上尘肺病,企业才是责任主体,村民依法维权是最合理有效的解决路径。乡政府硬要干涉,不仅于法无据,也显得不伦不类。 乡政府何以要充当“第三者”?为保护投资环境吗?一个让工人患上尘肺病的企业,显然创造不了多大的价值。为维稳吗?从患者接受如此低廉的救助款看,实在没必要。比较合理的推测,就是乡政府被企业“公关”了。如果患者走正常的法律渠道,企业需赔付的金额将非常高昂,而由乡政府出面,不仅将赔偿额降低,且这笔钱从当地财政支出,中间的差价显然就是企业和乡政府的额外收入。这么一来,企业和乡政府都是获利者,受伤害的就只有患尘肺病的村民了。 我国职业病患者的维权路走得非常艰辛。报道中的病患,先是因企业倒闭无法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后又因超过诉讼时效被法院驳回申诉,几乎陷入了绝境。而最不能让人容忍的是,权力还在拉偏架。看来真有必要查查“买断索赔权”背后,究竟有没有权力腐败。(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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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登封市,尘肺病,买断索赔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