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违约金,买不回郎酒的诚实守信
5月30日,郑州大学一应届毕业生反映,去年12月份,该校有18名学生与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古蔺郎酒,属郎酒集团)签订就业协议。“而就在5月27日,郎酒总部人力资源部打来电话,说我被解约了!河南被解约的共有20人,其中郑大学子18人。”(5月31日《大河报》) 据悉,此事涉国内多所大学逾200名应届生。这么多大学生被郎酒故意玩弄,企业不觉得这是决策中的重大失误,却想以每人3000元违约补偿金来私了。对于这样不讲诚实守信原则的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大学生们应当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要让郎酒从醉梦中醒来,要让郎酒懂得什么是法律的权威性,作为企业应当如何敬畏法律法规。 作为知名大企业,不管这些企业的体制如何,都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绝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制约。违法,就要付出违法的代价。 逾200名应届毕业生。公司答应给每位同意解约的毕业生3000元违约金赔偿。“我们半年来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就如此廉价吗?”学生们纷纷质疑。质疑是完全应该的,但不能仅仅停留在言语上的质疑,得付诸于维权行动。这么多大学生,难道就没有人懂法律吗?就是临时抱佛脚学学法律,也可以为自己依法维权提供不少的帮助。企业言而无信,就要依法让它付出代价。如果以3000元违约金作补偿,那就太便宜违法违约的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了。如果大学生们不依法维权,可能今后还会有不法企业以同样的方法欺骗大学生。为了杀一儆百,也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捍卫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就是捍卫自己的尊严。因此,笔者支持大学生们用法律维权。这也是大学生们走向社会,接受社会教育的第一课,而且自己应当认真对待这个第一课的内容。要让自己在失败的教训中的更好的成长,要是自己在众多的社会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素则和竞争力。同时,笔者也认为,凡是这些学生的母校也应该积极帮助学生用法律维权。因为,这也应该是母校对学生进行最后的普法教育。只有这样,学生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始终坚持遵纪守法,始终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礼记·学记》中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意思是,善于教授别人的人,使别人能继承他的志向。因此,母校帮助大学生维权绝不是多此一举,而且是意义非凡。 希望有关地方政府执法部门和法院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手里大学生的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大学生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应届大学生即将走向社会,全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帮助他们走好踏向社会的第一步。这一步很关键,不能让大学生们认为自己被骗了也没有奖励的地方。那不行,那样就太不公平了。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的司法原则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我们执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执法者能有力地保证法的执行,就能使国家安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执法不力,就不能充分发挥法的作用,国家就会混乱、衰败。因此,我们希望大学生的维权行动取得成功,绝不希望有任何环节出现新的不公平和不公正。作为大学生,他们心中有很多报效国家的愿望和梦想,我们不能让他们在走向社会的第一步中就得到一个失败,而且是不公正的失败。否则,就会挫伤他们创造梦想的积极性。就会让那些不法企业渔翁得利。那样,就会使社会失去公平原则。 总之,我们要用法律制止某些不法企业制造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恐慌,对于他们的言而无信一定要用法律来惩罚,要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要用法律武器让那些为所欲为的不法企业知道必须敬畏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尊严,违法者必须付出违法成本。(郭喜林) |
关键词:学生,法律,郎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