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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井盖投保是给公共责任“加盖”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30 08:1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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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夏银川市财政部门投入10万元,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接洽,为银川市政工程管理处管辖的10万余个下水井盖投保了公众责任险。(据5月27日《人民日报》)

  提起城市中的窨井,可谓既让管理者头疼,又让公众伤神。作为“马路风险”之一,窨井盖缺失、沉降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时有发生。而且,比人身伤害更严重、更让人头疼的还有相应的责任缺失:要么是很难找到具体的责任人和单位;要么是管理部门过多,出了问题似乎谁都有责任,又似乎谁都可以说“与我无关”,致使维权、索赔常常被“踢皮球”。

  于是,“到底谁是这‘要命’窨井的主人?”就成了人们心中的巨大疑问,也成为城市管理中挥之不去的痛。显然,要想让窨井不伤人要命,不但必须给这些窨井加盖,而且必须给公共责任“加盖”,真正做到日常管理有人负责,发生事故有人担责。从这个角度看,给井盖投保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首先,有了商业保险的参与,维权就有了方向。“有事故,找保险”就成了人们维权时的首要选择。以前管理部门众多,有了利益大家争,有了问题纷纷推,使维权者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费时费力还可能没有好的结果。现在有了保险公司这一“责任主体”,维权者自然无需再为维权无门而伤神。

  其次,给井盖投保,赔偿将会更有保障。银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30万元”的赔偿标准,极大地提高了赔偿的金额,会给受到伤害的人更多的慰藉和保障。

  再次,井盖投保后,日常管理责任将会更加明确。赔偿只是手段,目的还是为了减少隐患,防止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商业投保之后,保险公司成了首要的责任主体,自然会按照相应的规定、程序,同有关方面形成利益共同体,进而因利益关联而形成互动关系,从而有效促进彼此责任的落实。

  最后,给井盖投保,也是城市管理创新的一种尝试。城市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引进社会力量的参与尤为重要。很显然,给井盖购买公共责任险,无疑是在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引入社会力量的有效途径。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除了井盖之外,其他公共设施也不妨参照这一模式,借助社会力量加强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

  给井盖投保,责任不再“无盖”。银川这一做法进一步提示我们,在新的形势下,社会管理必然要应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面对公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只有正视问题、积极应对,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良策,让人民群众满意。(唐伟)

关键词:下水井盖,投保,公众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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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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