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让一线环卫工人“死在编制里”?
工作25年后,因年龄过大,环卫工谢若凡被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环卫局辞退。由于工作期间环卫局未与他签订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被辞退后的谢若凡没有生活保障。他向法院起诉,要求芙蓉区环卫局赔偿双倍工资、双倍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共计26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决赔偿5万余元。(5月27日《潇湘晨报》) 从报道的情况看,谢若凡的情况并非个例。目前长沙共有约1.1万名环卫工,其中有8000多名是临聘人员,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五险一金”。也就是说,目前芙蓉区的环卫工人中有超过七成的人,将来也可能面临与谢若凡同样的困境。而且,像芙蓉区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并不鲜见。 一个环卫工人有没有编制,待遇到底差别多大?今年初,十八大代表、鞍山市环卫工人范文学曾经向媒体这样披露:在鞍山,编制外的环卫工人工资为每月900元,在编环卫工的工资超过2800元。两种环卫工人所从事的劳动内容基本一样,甚至编外工在一线活干得更多。换言之,有没有编制,在职期间的经济收入就相差三倍之多,退休之后待遇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一线环卫工人获得编制有多难?举两个例子吧:谢若凡工作了25年,从中年到白头,最后得到的是“辞退”的结果;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环卫所清粪队队长徐深海,辛苦清粪20多年,荣膺“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但至今仍然是没有编制的临时工。对于“谢若凡们”来说,想要一个编制,成为一名正式工,真是比登天还难。 虽然环卫系统有“编制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的规定,但在现实中,这一规定往往成为一句空话。比如,去年某省会城市向社会公开招考457名具有事业编制的环卫工人,条件限定在3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称此举是“为提高和优化环卫工人的素质结构”,结果参加报考的大学生甚至是研究生一举击败了众多一线环卫工。 “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是环卫工人奉献社会的真实写照。给长期在一线为社会公众服务的临时环卫工人们,解决一个正式编制,提高一些经济收入,提供一份退休保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义务,也是他们应得的合理回报,更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有关部门应当反思:为何有些人占着环卫工人的编制不干环卫工人的活,收入低微的临时环卫工们却要起早摸黑地干活?环卫工人编制究竟是给那些“死也要死在编制里”的人,还是应当给那些踏踏实实干活的临时工?这些问题不解决,“谢若凡们”的困局就难以破解。 (徐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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