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软件统一管理能否带来良性竞争
17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手机召车软件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从信息共享、终端软件发放与使用、统一平台管理、安全规范、价格监督等方面,全面规范了手机召车软件市场,可视为这一朝阳行业的“新国标”。 此前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上还产生不少“一刀切”“阻止竞争”的怀疑,有观点认为,统一平台的建设必然会扼杀原有的竞争活力,成了“看得见的手”对“看不见的手”的又一轮“招安”。然而,由出台的通知文本看,信息共享也好,统一接入也罢,基本属于竞争平台的搭建,未见行政力量对市场的粗暴介入。软件的自主调度不受影响,而且强调了平台的运转不得影响“正当功能及良性竞争”,反映的都是对竞争秩序的理性呵护。 事实上,手机召车软件的兴盛,在拉近司机与乘客信息距离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隐患。比如,软件厂商之间的价格战,给乘客带来了实惠,但最终会不会导致寡头垄断,尚待观察。而各地甚至同一地区的信息平台割裂,也不利于良性竞争的开展。至于暗藏其中的“黑车”借道生财,或者拒载、肆意提价等乱象,或者司机为了抢客边开车边打手机的危险行径,可能造成伤害的不还是普通乘客吗? 可见,这一新兴市场中缺失的,恰恰是公平规则、透明监管。全国层面上的规范化管理,有利于企业竞争行为的更加有序、更加成熟,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软件企业、出租车司机、乘客三方主体的共同利益最大化。对外部监管力量的合理介入,其实不必过度敏感。 有限政府,不等于无为政府。任何市场的健康发育,企业与公民个人都是内生主动力,这点毋庸置疑,但私人利益的尽情追逐,不见得总能实现公共利益的平衡。比如,出租车司机为了避开拥堵,早晚高峰不愿出车,这时不需要价格补贴的刺激吗?有乘客为了一己便利,给约好了的出租车放鸽子,这时不需要诚信体系的监控吗?监管部门为所当为,出租车市场就能尽享自由竞争的红利。 当然,一些时候,监管者的脚步也须再精准些。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监管者不能总处于被动接招的状态。油价调整的频仍,交通拥堵的急遽,现代都市邂逅网络时代,给监管者出的考题越来越难。就拿这个通知来说,下一步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如何因地制宜把好事办好,如何恪守政府与市场的法治边界,该放的放、该管的管好管到位,仍然时时考验着监管者的公心与魄力。(周人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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