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渤海潮>>社会民生

见义勇为被刑拘 是否鼓励打酱油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刘雪松 2014-07-18 09:00:4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猥亵女网友的色狼被行政拘留5天,而见义勇为的大学生小涂,却因救下女子、将色狼打成轻伤,而被警方刑事拘留。小涂这个离奇的经历经媒体披露后的7月16日晚,事发地深圳南山区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告知“撤销此案”,并“认为小涂确实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警方将协助为小涂申请见义勇为奖励”。至此,小涂已被刑事拘留长达14天。

  这么离奇的故事,即便童话高手也不敢这么写,但法治社会下的现代都市,却将这样的故事演绎得胜似童话。恢复人生自由的小涂出来说了这么一句话:“经过这个事,我想下回就不会上前去了,我只会打电话报警。”

  小涂的感慨,用网络流行语来表达,便是以后只做个“打酱油”的了。小涂显然深切体会到了“伤不起”的痛楚。一个从事猥亵犯罪活动的色狼,见义勇为的人伤不起他,反而被执法的警方所刑拘,这无论从道义上还是法治上,再皮实的心灵,都会觉得伤不起。

  色狼性侵、见义勇为,这么简单的案情,在法治与道德的大方向上,稍具正义感和法治意识的平常人,都不难分清谁对谁错,但偏偏到了警方那里,成了一个复杂的案子。当地警方事后解释,“根据刑诉法,轻伤需要立案”。至于为何不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处置,警方表示,“考虑到小涂是刚刚来深,没有固定落脚点,我们担心一旦出现其他情况,小涂脱逃,可能会造成伤者的投诉”。

  一个猥亵女子的色狼,行政拘留5天就放了,警方不怕他再次伤害别人,倒是担心一个见义勇为、现在看来需要申请奖励的英雄脱逃,这心操得不知道是否经过大脑?

  一个性侵案,后来成了伤害案,主人公在这个童话故事里转换了角色。这种黑色幽默,即便人们尽量往警方事后提供的法理因素去配合理解,但对于小涂被放出来之后一没道歉、二没赔偿的办案结果来看,人们很难理解到一个可以释然的境界。这案子从头至尾竟然就没个出来领错的,好像见义勇为是正确的,但见义勇为被刑拘也是对头的,只有见义勇为的出手过度,没有刑拘办案的执法过度。倒是警方“不会给小涂留下案底,不会对小涂的前程造成影响,不用承担伤者的医药费”,看上去有点慷慨,但充其量不过是主人给下人抚摸了一下头顶,连恩惠一笔的意思都没有。

  那猥亵女子的色狼听到这样的结果,估计连牙都会笑掉下来。

  但围观的民众掉下来的,却是满地的眼镜。一个实施犯罪的人,被见义勇为的人打成了轻伤,而“轻伤需要立案”的人性化法律条文,却只对实施犯罪的人施尽了人性,而对见义勇为的人却没有人性,在这个荒诞的结果面前,在执法部门权威的公布面前,但凡有点正义感的人,都会有一种不寒而栗的心理恐慌——将来路遇不平,我这是该上还是不该上呢?

  所谓见义勇为,大都在一闪念、一瞬间迸发,这时候你要让这个见义勇为者,把出手的分寸拿捏到既将对方制服、又不伤对方一根汗毛的境界,这事估计得训练有素的人民警察才能完成。

  所以深圳警方还要给民众一个正面的回应:在见义勇为中无主观故意致使对方轻伤,这究竟算不算犯罪?如果算犯罪,那么,请回答小涂的妈妈那句有着与公众相同疑惑的问题——是不是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就不要去管呢?这个问题不说清楚,见义勇为的好人,未来是多还是少,谁都难讲。

  这个童话般的案例,经不经得起法治与道德的检验,事关扶起还是放倒社会做一个好人的信心,也事关这个社会“打酱油”的队伍的寡众。(刘雪松)

关键词:见义勇为,刑拘,法治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芦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