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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大妈们,其实在致青春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2014-07-11 08: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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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广场舞的硝烟还未散尽,猎犬、火统、高音喇叭等各种常规与非常规性武器还在频繁使用时,突然发现,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已经转型升级了。有报道说,在徐州,广场舞大妈“转行”,每晚有上万人集体暴走。暴走团呈方队出行,少则几十人多则上千人,很多规模稍大的暴走团都有一套专业的配置:队伍前头一人扛着大旗,上写暴走团名号;成员们着装统一,步伐一致,每隔几十米就有一人腰间挎着小音箱,放着昂扬的广场舞音乐。

  转型升级以后,有两样“属性”并没有变:音乐与扰民。大妈们显然不习惯静悄悄的锻炼方式,舞是不跳了,但音乐照放。以前是殃及广场周围的居民,现在则是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机动车道上,视红灯如无物,让交警们如临大敌,让车主们敬而远之,暴走大妈们行经之处,浩浩荡荡。

  无论是跳广场舞也好,暴走也好,作为一种锻炼身体的方式本无可厚非,但是大妈们显然没有意识到,她们锻炼的权利与他人休息的权利是等同的,你要行使你的权利,也得尊重他人的权利。不能对别人的生活、对社会的秩序形成干扰。

  有了大妈们的广场是逼仄的。有了大妈们的机动车道也变得狭窄了。如果说跳广场舞的大妈方阵还只是初显峥嵘的话,那么暴走大妈们的千人方队在视觉上的压迫感与冲击力十以倍之。这就是大妈们的存在方式,宏大、上规模、旗帜招展、锣鼓喧天。锻炼本来是一个人的事,可在大妈们这里,必须扎堆,必须抱团。打小,她们中不少人就过惯了集体生活,集体生活有集体生活的好处,但若是冲破了文明与秩序的栅栏,就容易变成群氓,聚在一起的一群人,拒绝理性而复杂的思考,以小团体利益为判断取舍标准。尤其当这个小集体足够大的时候,就很容易藏下个人对一些东西的敬畏之意,对一些规则的遵从之心。踩着同一个鼓点,朝着同一个方向,大妈们浩浩荡荡,精神抖擞,在集体生活中一遍又一遍地刷着存在感,谁能阻挡,又谁来阻挡?

  一部分大妈们集体生活的逻辑不是突然形成的。无论是广场舞,还是集体暴走,都依稀有着那个年代的影子。但当这些大妈开始致青春,开始怀念她们的青春时代时,就会发现,她们那个时代与现在的时代是多么的格格不入,所有的不适感其实都来自横亘于两个时代之间的深深鸿沟。那时与此刻,无法在同一个空间里安然相处。于是矛盾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有人说要救救大妈。谁来将她们拯救?这是一个无解的命题。对于一部分年轻时代曾以解放地球上三分之二的人类为己任的大妈们来说,人到老年,真正能解放的也唯有她们自己。这样的集体解放可以视作一道时代留下的伤口的自我痊愈,什么时候这样的痊愈才能完成而不对我们所处的时代造成干扰?只有等到那个时代的一切,都成为传说,而新的时代接管一切的时刻,天下太平。

关键词:广场舞大妈,暴走,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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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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