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允许有人动保障房的“奶酪”
日前,国家审计署发布了“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部分保障房建设资金被挪用、套取、骗取,总计高达近94亿元。其中被挪用部分高达78.29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开发、还贷出借、投资经营、弥补工作经费等非安居工程支出。同时还有15.41亿元棚户区改造资金,被部分单位和个人通过虚报资料、重复申报等方式套取、骗取。 保障房建设是近年来国家重点推进的惠民工程,也是中央政府向公众做出的严肃承诺。按照“十二五”规划,2011年至2015年间,我国将建设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审计公告显示,2013年安居工程实际新开工673.74万套、基本建成589.33万套,均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为此,用于安居工程建设的总投资高达1.09万亿元。 国家投入万亿巨资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足以证明中央及各级政府大力推进安居工程,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题的决心。同时,在商品房市场相对低迷的情况下,也能部分起到稳定经济、调整结构的作用。无论于眼前、于长远,都有着重要作用和意义。 然而如同任何一项巨额公共投资一样,高达万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必然吸引各路硕鼠的垂涎,想尽办法挪用、套取、骗取,或直接通过贪污手段占为己有。 按照审计公告披露的数据,总计94亿元被挪用、套取、骗取的资金,在总计万亿的投资总额中所占比例并不算高。但就绝对数量而言,94亿元依然是个惊人的数字,如果这些资金能够全部投入保障房建设,则可以多建成数万套保障性住房,解决数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从这个角度观察,被挪用、套取的不仅是专项资金,更是无情撕碎了数万家庭迫切希望改善住房的希望。 值得注意的是,在总计94亿元违规使用的资金中,被挪用部分高达78.29亿元。而所挪用的用途,则主要是市政建设、工业园区开发、弥补工作经费等。或许在挪用这些经费的地方政府看来,这些用途并非私用,甚至是可以惠及更多公众的公共事业。但是在这些政府对工作轻重缓急的价值排序中,显然产生了严重的错位,他们并没有像“十二五”规划中所体现的那样,把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所谓“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已经成为大多数政府官员的口头禅,但要想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首先要了解群众之所急。而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快速而又畸形地发展20年的今天,高企的房价将大多数中低收入的群众挤出了住房市场,获得相对廉价的保障性住房,已经成为这部分群众心中之最迫切之急。“十二五”规划之所以提出要在5年内密集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就是要尽快地纾解群众之急。因此,任何耽搁、延宕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做法,都是对群众的背信,都必然会受到群众的强烈反对。 作为一项战略性的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得到强有力的保障。除了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之外,保证每一分钱都用于保障房建设,或许是比筹措资金更困难的事情。在这方面必须进一步严格纪律、严加监管和审计,保证保障房建设的“奶酪”能够完整地送到群众面前,而不被任何对其垂涎欲滴的人偷吃多占。(张天蔚) |
关键词:保障房,惠民工程,改造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