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公共立场,莫让执法变逐利
11月14日,在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司机称在出示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路政部门仍要罚款,女车主求情未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随后送往医院抢救。接受记者采访时,执法人员称是正常执法,不清楚女车主是否喝药。针对此事,当地回应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 “不堪罚款之重,愤而服毒自杀”,这一幕的荒诞和悲怆,置身事外者或许永难想象。不吝自戕、以死相抗,终究是一种最绝望的姿态。于此刻,我们追问真相,骇人悲剧何以酿成?这一切,或是一时冲动,或是走投无路?或是事发偶然,又或是早已注定? 即便此事尚未盖棺定论,但总归有些细节显得刺眼。一来,明显违法的罚款月票(年票),竟被路政、运政等堂而皇之地发售。“执法经济”之泛滥,已近病态;再者,既卖“月票”还收罚款,某些“执法部门”全无信用,两道收钱、左右渔利简直无下限可言……也许,服毒的女车主,只是若干受屈司机中,最极端的一位。但她的遭遇,显然又不只是“一个人的痛”。 而今,太多负面信息,指向当地执法者的所作所为。它所勾勒的现实,乃是“货车主为鱼肉,执法者为刀俎”现象的普遍存在。当所谓管理、服务,彻底沦为一场逐利狂欢,为恶的种子早已种下,悲剧只待在某时某刻,忽然爆发。环绕“道路执法”,名目繁多的参与部门,不仅未能形成彼此制衡的稳定结构,反倒默契地结成利益同盟。在此逻辑内,“执法相对人”不再被视作受法律保护的具体公民,而只是被看成可以不断榨取利益的富矿。当生死之重,在一纸罚单面前变得微不足道。我们实在有太多不解,需要发声质问:是什么逼着司机们非得超载、非得违规才可生存?又是什么,导致了而今执法变“寻租”的深重沉沦?试问,当职能者忘记了基本的公共立场,又丢弃了起码的人道精神,公众又怎可对一起服毒事件保持淡定?(蒋璟璟) |
关键词:服毒自杀,永城,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