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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同”允许“存异”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15 07:4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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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至今,共采访了20多位人大代表。翻阅采访笔记,发现多位代表都在谈热点问题,比如大气污染怎么治、食品安全谁来管、房地产如何调控等。当然,对同一问题,代表们的意见往往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有的问题,比如治理雾霾,大家在态度上基本一致,只不过具体建议各不相同。有的问题,观点差异巨大,甚至针锋相对。如房地产调控,有代表认为,“应当减少调控,让市场来决定价格”;有代表则认为,“政府调控的力度还不够,应该丰富调控手段,加大力度”。

  有人担心,人大代表的意见如此相左,会不会使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大打折扣?这些担忧可以理解,但事实并非如此。

  一些议案、建议主题出现同质化,恰恰说明这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切的热点话题。而这类问题,往往关系不同群体的利益,其成因并非一端,解决办法也并非一途。在这些热点问题上意见的多样化,恰恰表明代表们基于各自的角度,作出了不同侧面的思考。正视并尊重这些差异化的观点,为审视问题提供了丰富视角,更为解决问题提供了多种思路和办法。

  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各行各业,地域、职业、教育背景等并不相同。这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拥有了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为充分实行人民民主提供了必要条件。代表们所处的生活环境不同,所代表的群体不同,思考、处理问题的方式自然也不会相同。观点不同很正常,不同观点之间的碰撞很有必要。

  按照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在行政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都可以通过提意见建议、质询、询问等方式依法监督。因此,在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充分“存异”的基础上,重大决策才能最大限度“求同”。

  站在所代表群众的立场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议案,为政府决策传递社情民意、当好上传下达的桥梁,是代表们的一项重要任务。代表们对事务、问题各抒己见,就可以多提供一种声音、多提供一种选择、多提供一种参考,就能让决策更全面地体现民意。摘编自《人民日报》3月12日(文/彭波)

关键词:代表,问题,决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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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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