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疏忽”造就“房姐”?
近日,陕西省神木县称,经查龚爱爱与龚仙霞为同一人,后者户口是虚假的,公安机关已将其注销,错误是民警在户口录入时工作疏忽造成的。(1月20日《京华时报》) 有的政府部门出了糗事后,往往都说是“临时工”干的,第一时间把“临时工”清退。如果要想了解“临时工”情况,也往往告知“临时工”外出打工了,这种“走”无对证,还真的难倒了公众。 现在神木县出了个“双户口”的“房姐”,相关部门这次没有说是“临时工干的”了,而是说“录入疏忽”。神木县公安局出示了一份由临县公安局克虎派出所提供的情况说明,称龚仙霞与龚爱爱应为同一人,系克虎派出所民警在户口录入时工作疏忽造成。 一句轻飘飘的“录入疏忽”,多少有些推卸责任的味道,这与“临时工”又有什么区别呢?“录入疏忽”怎么会出现第二个户口,又用这个虚假的户口购置房产?这个“录入疏忽”也太离谱了吧。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双户口”这种多重身份就是为了掩人耳目,就是为了躲避公众的监督。 现在这个时候,相关部门为了推卸责任只能说“录入疏忽”,如果有意为之,问题就是工作失职,这个板子打下来不会轻。然而,难道一句“录入疏忽”就能逃避责任吗?出现双户口的问题,俨然不是一个“录入疏忽”的问题,说到底,是不是龚爱爱和相关人员“里应外合”的结果,这背后的幕后交易不说也明白几分。 既然是工作中出现了渎职、失职的问题,我们相关人员就应该正面面对事实,给公众一个真相,不能用“录入疏忽”回应公众的质疑。或因徇私舞弊,或因工作失职,所以就说“录入疏忽”,还有比这更雷人的理由吗?如果这样下去,说不定下次还会出现“电脑失灵”的事。 相关部门在查处假户口上,不能止于注销假户口,更不能被一句“录入疏忽”而迷惑,应对假户口进行穷追猛打,直到说出实情。我们工作上不是不允许失误,但要看什么事情,这种出现假户口,不是一般的工作失误问题,而有可能是事先“有计划、有预谋、有分工”的违法违纪行为,不知道这背后有多少幕后交易,所以,我们对“房姐”的双户口不能注销了之,还应严查下去,说不定能“钓大鱼”。(徐志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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