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新风让公务接待“瘦身”
1月9日,海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从8个方面设置了20条“高压线”,改进党风政风会风文风。其中一则公务接待“禁酒令”尤为引人关注。根据规定,今后海南省内公务接待要按标准定点接待,不喝酒,不赠送礼品或土特产,不上高档菜肴,严禁上野味。各地市县一级党委政府推行过“禁酒令”,多数基层干部支持全省推广。 一直以来“三公消费”是政府建设的一大顽疾,尤其是公款吃喝,已经成为我国行政文化中的一部分,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让人民深恶痛绝。在很多地方,只要有上级来了个领导视察工作,下级大多是以高规格接待,奢侈、浪费、讲排场,有时候上的菜只能吃掉一半甚至三分之一,有的地方还以“闹酒”为主,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 十八大后,中共新领导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精简接待,身体力行倡导新作风,并制定了新风成文“八项规定”。各地亦积极响应,政坛清风再次令人耳目一新。海南省此次的“禁酒令”可以说为“八项规定”又添了新注脚,有助于挽回政府的形象,恢复政府的威信。 但是也要看到,虽然政府公务接待的“瘦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人民群众也看在眼里,但也不乏担忧之心。这次“新风”会不会像流星划过一样,灿烂,美丽,给人以希望,却稍纵即逝看不到一丝的痕迹。笔者认为,“瘦身”成功与否在于几个方面。一是制度性,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惩处条例;二是合理性,各部门按相应的级别标准执行;三是透明性,各部门的公务接待费用定时向群众公布;四是监督性,建立监督举报便捷渠道,充分调动群众的监督力量;五是持久性,任何一项改革唯有持久,才能确保其有始有终。(刘鑫) |
关键词:餐桌新风,公务接待,三公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