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救人身亡不评“见义勇为”称号引热议
追问 教会“见义智为”了吗 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我们不提倡未成年人去见义勇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抹杀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行为的道德价值。把倡导未成年人见义智为与表彰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直接对立起来的做法是不是显得有些简单粗暴了? 我们希望孩子们能见义智为,能在危险时刻表现出足够的智慧而不是不顾自己安危冲上前去,但司马光不是天生的,孩子们也不会自动知道当同伴落水时该怎么做,见义智为需要给力的教育。公众很容易追问,女童救人到底是人慌失智还是根本就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从某种程度上说,女童救人溺亡的悲剧背后是见义智为教育的缺位,在这种情况下,官方能做的显然不是高声地埋怨女童不懂得见义智为,不是一连声地告诉孩子们“我不希望你们见义勇为”,而是应该进行认真的反思,看看自己究竟在哪里做得还不到位,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怎样才能教会孩子们见义智为。应该做的还没有做好就急于展示自己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否定态度,不仅给人一种凉薄的感觉,更主要的是加深了公众对于官方是不是在推卸教育责任的怀疑。 如果这样一起悲剧带给社会的唯一教训仅仅是千万不要让未成年人去见义勇为,甚至让因为见义勇为而溺亡的女童成了一个反面教材,那无疑是最大的失败,对于社会道德的伤害恐怕较之没有人愿意见义勇为更甚。 认定女童是见义勇为与借机提醒未成年人见义智为并不矛盾,在这个时候,公众希望的是官方能表现出足够的智慧,想方设法既要呵护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教会孩子们见义智为的本领,而不是这样简单粗暴地用一句“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给这件事盖棺定论。否则的话,既没有足够的耐心和责任感来教育孩子们如何见义智为,又以冷冰冰的态度冰冻了见义勇为的热情,这样的结果,只能是逼着孩子们从小就明白,“见义”的时候千万别“为”,最好是躲得远远的,但不知,这是不是官方希望看到的结果?(温国鹏) 三言两语 ●这是对的。即使成年人,也不该提倡能力范围外的见义勇为。不表彰不鼓励,赞同,但抚恤金应该给。——连鹏 ●虽然道理很充分,但咋感觉不太对?——张娜 ●不能因为怕被模仿而取消对李微微的见义勇为的认证,这是剥夺一个逝去孩子最起码的身后荣誉。难道刘胡兰被砍头了我们就不追认为烈士了?问题的重点在于普及安全知识和救治技能,不鼓励盲救,要引导智救巧救,这方面教育部门的责任重大。——李秀水 ●可以授予,不宣传不就行了?现在这样做让孩子在天之灵寒心。——牛江和 ●别人危急时刻,孩子因她金子般的心伸出了援手。社会一边谴责小悦悦事件的当事人,一边又这样,让人难做啊。——花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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