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逼夫妻为孩子上学突击离婚
4月18日是南京市规定的小升初跨区借读生回原籍登记的第一天,在不允许跨区择公办校的严规下,名校云集的鼓楼区,报名的人特别多。记者发现,有些孩子根本不符合户口、实际居住地及房产证三个条件,但不少家长拿出了近期才办的离婚证,有的还是登记前一天才离的婚。他们都是一方放弃婚后房产,带着孩子迁回住在名校学区房的父母家。(4月20日《北京青年报》) 为了孩子上学,不少夫妻不惜办起了“突击离婚”。这一幕,也曾出现在应对房地产调控上。有人说,房子和孩子是现代中国人的“命根子”,信然。 虽然那些所谓的“突击离婚”绝大多数都是假离婚,涉嫌弄虚作假,甚至还可能存在一些违规操作,但我对这些夫妻并未生出太多的“鄙视”,反倒有几分同情——他们折腾自己折腾家庭,不就是为了让孩子上个好点的学校,不致于“输在起跑线上”吗?谁不想给自己的孩子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呢。可怜天下父母心,只要是为人父母者,都会对此给予理解。并且,他们这样做也是“被逼”的——但凡有其他办法,他们至于拿家庭和婚姻开玩笑吗?虽然是“假离婚”,但其中隐含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无疑还是存在的。 教育资源分配不公,所以才催生了所谓的“好学校”和“差学校”,进而衍生出了“学区房”一类的怪胎。何止是不同的户口、不同的城市,哪怕是同一个城市,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之间的差距也是巨大的。如果教育公平不能实现,如果不能让所有的孩子都能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就无法从根本上遏制由此衍生出的种种问题和乱象。 为了房子需要离婚,为了孩子上学也可能需要离婚。中国人本来非常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在现实利益的诱惑甚至逼迫下,遭到了极大的冲击。这不仅可能影响到部分家庭的稳定,甚至有可能伤害到社会的诚信,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最终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风气和稳定。类似现象的出现和蔓延,不能只怪那些“突击离婚”者不择手段,更要反思某些政策的合理性,以及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否真的实现了。“上有政策”才会“下有对策”,不合理的“对策”往往折射出不合理的“政策”和不公平的现状。不让夫妻为孩子上学“突击离婚”,最需要的是对教育制度、户籍制度等进行改革和完善。 |
关键词:离婚,夫妻,上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