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人协会”是道德良心的“撑腰体”
为实现“摔倒不要怕,马上扶起来”的社会新风尚,今年3月19号,由众网友发起的“扶人志愿者协会”在河南三门峡卢氏县成立。该协会承诺,如果产生法律问题,一律由“扶会”来埋单。协会成立20多天来,志愿者已达1500多人,其中两位志愿者就是被扶老人的家属。(4月16日中国广播网) “扶不扶”是个三人成虎的社会话题。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何况在这个物质社会,道德成本水涨船高,加上南京彭宇案悬疑不散、达州老太太粉墨登场,“扶不扶”最后真成了纠结的“服不服”。河南的“扶人协会”初衷良善,冀望以民间道德的力量重拾秩序与信仰,既印证了“礼失求诸野”的老理,也说明底层道德自救始终未曾止歇。 扶人协会,令人想起2011年的“撑腰体”。彼时,一条温情微博暖人心扉——“北大副校长称: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这话尽管有些煽情,却在“小悦悦事件”后深得人心。“撑腰体”的例子还有很多,譬如2013年,救扶摔倒老人反被诬为肇事者的两名汕头河浦中学学生,被授予“助人为乐青年模范”荣誉称号,并获得汕头市市长郑人豪的充分肯定和赞誉。从校长撑腰到市长撑腰,从口诛笔伐到扶人协会……舆论和公众都在寻找一条道德重塑与建构的路径,慰藉道德行为的杯弓蛇影。 说到底,扶人协会是聚集社会正能量,为搀扶老人的行为风险埋单。但若是指望这样的民间组织能弥合社会的道德创口,显然过于天真。一者,道德风险自古有之,被讹诈或者被误解,多是小概率事件,谁也不能因为有风险,就冠冕堂皇地袖手旁观。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有德者,不会因为没有扶人协会而“该出手时不出手”,而真正失德者,也不会因为多了扶人协会就立地成佛;二者,扶人协会要纾解的难题,也许终究是个无解的问题。搀扶还是碰撞,技术佐证胜于说情辩理,如果当事人都说不清楚的事情,扶人协会能施展魔法立马辨明对错?又如果诉诸司法途径能还原真相、厘清是非,扶人协会的兜底意义何以彰显? 说这些的意思,自然不是要抹杀扶人协会的积极意义。而是在肯定其正面导向的同时,不能夸大其客观效用。在搀扶跌倒老人等问题上,我们还应看到两点,一是在见义勇为越来越稀缺的时候,法律并非束手无策。譬如《法国刑法典》规定,“任何人对处于危险中的他人,能够个人采取行动,或者能唤起救助行动,且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无危险,而故意放弃给予救助的,处5年监禁并扣50万法郎罚金”。研究见死不救入罪,也不是没有现实意义的课题。此外,搀扶老人不仅是公民的事,也是政府部门的事。从今年5月1日起,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老龄办与保险公司三方将联合在省内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广东省户籍8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将获得意外伤害身故(伤残)和意外住院津贴。去年11月,北京也出台了类似规定,惠及300万北京老年人口。权力部门多伸手,老人摔倒就不致太惨烈。 扶人协会是道德良心的“撑腰体”,但要让扶老人更有底气——撑腰还不够,制度“补钙”才是关键。(邓海建) |
关键词:扶人协会,志愿者,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