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贵过买车”的制度亟待修订
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联合发布国内常见车型“零整比”系数研究成果。数据表明,国内不少车型零配件价格贵得离谱,如北京奔驰C级W204车型,系数高达1273%,也就是说更换这辆奔驰车所有配件的花费,可以购买12辆多新车。 尽管“买得起,修不起”早已成为许多车主的切身感受,但权威数据所揭露出的汽车售后环节“黑心”程度,还是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力。全车零件总价是新车12倍,构成了“1+1大于12”的骇人逻辑,完全颠覆了价值规律,如此明火执仗的宰客,无异于对消费者权益的公然践踏。 对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家来说,并不会天然地对消费者权益形成敬畏,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制度予以制衡。“修车贵过买车”的背后,恰恰是制度出了问题。 2005年4月1日起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25条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此举在无形中禁锢了维修与配件供应渠道,社会上一些合理的零部件生产、销售个体被排除在外,汽车生产厂商、经销商的垄断地位得到强化。由于“仅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些厂家和经销商坐地起价,白菜卖出猪肉价。许多4S店更是单方面规定,如果不在4S店内做修理换零件,就不能继续享受一系列的质保,从而彻底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家靠新车加价销售攫取暴利的时代已经过去,于是便把目光投向售后维修保养环节。一些销售商不惜赔本卖车,以吸引消费者,一旦消费者上了钩,就只能被牵着鼻子走,在日后的维修养护中无奈接受“被动挨宰”的命运。汽车作为耐用消费品,后续的使用维护是重要组成部分,汽车厂家和商家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伎俩,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交易。 解铃还须系铃人,改变“修车贵过买车”的现状,就必须弥补制度缺陷,打破市场垄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汽车售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经销商、维修厂可以从符合标准的配件厂商直接进货的,从而避免了汽车生产厂商垄断带来的零配件的价格畸高。反观我国,尽管在各方人士的奔走呼吁下,《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数次被提上日程,但至今仍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产销大国,私家车保有量超过8500万辆,涉及的车主和家庭成员数以亿计。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修车贵过买车”的制度修订必须尽快实施,打破汽车厂商对原厂配件渠道的垄断和对零部件供应商的限制,在售后环节引入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从而推动零件的价格回归价值,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张枫逸) |
关键词:汽车,零整比,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