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离婚请勿“过度消费”
自上周五9月13日以来,李亚鹏与王菲的离婚案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连日来,无论是网络媒体还是传统媒体都像打了鸡血似的,铺天盖地长篇累牍地对李、王二人离婚的前因后果进行深度挖掘,甚至有媒体不惜冒生命危险在高速路上逼停王菲座驾,让人不看后不禁胆寒。对二人离婚之因,各路媒体更是“大展身手”,捕风捉影,遐想臆猜,有的甚至波及到尚未成年的少年、儿童和白发苍苍的耄耋老人。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一言一行甚至一颦一笑都受到公众的关注。媒体通过议程设置,引导公众消费明星的言行举止,既满足了普通大众对明星大腕生活的好奇心,也履行了媒体的娱乐消遣功能。只要“取之有度、用之有度”本也无可厚非。但是,万事皆有度,如果超过了这个度,就会过犹不及,适得其反。 离婚对于任何家庭和当事人来说,都是一件痛苦而艰难的抉择。不到情不得已,谁都不愿走到“劳燕分飞”的地步。然而,正当李、王二人身处离婚伤痛之际,媒体却不顾当事人感受,一路穷追猛打,甚至不惜高速飙车围追堵截,请问道德底线何在?安全意识何在?戴安娜魂断巴黎,罪魁祸首就是媒体的围追堵截。万一高速路上再出现个三长两短,谁该为此买单? “清官难断家务事”。离婚,本来是当事人双方经过深思熟虑后作出的抉择,个中缘由,只有当事人知道。在当事人痛苦不堪、三缄其口之下,不少网络和媒体充分开足了捕风捉影的马力,对二人离婚的原因进行了全方位的遐想臆猜,从求子不成、夫妻貌合神离到家庭财政危机、男方劈腿再到婆媳不和、父女不和乃至女方春节出家遁入空门等等不一而足,请问对这些原因的分析,有哪一项是从当事人口中得到的?新闻讲究信源,讲究真实。然而,纵览今日媒体之报道,无非是道听途说,齐东野语而已。 哲学上常讲“度”,适度才能避免“过犹不及”。生产、消费明星的离婚新闻,也应有一个度。这个度既掌握在媒体的手中,也掌握在受众手中。对于媒体而言,报道明星的离婚新闻,浅尝辄止即可——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情就行,切勿过度开发,像扒粪者一样对个人隐私进行全方位曝光。尤其是离婚这类隐私,涉及到老人和孩子,一旦过度消费,将会殃及池鱼,造成“二度伤害”。对于受众而言,要提高自己鉴赏能力,切勿像窥私癖一样,漫天寻找别人的隐私,满足自己内心的邪恶和空虚。 警惕对明星隐私的“过度消费”,于人于己,善莫大焉!(桂全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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