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杀医逻辑”,我们该反思什么?
上周二,致一死两伤的浙江温岭杀医案在浙江台州二审,浙江省高院驳回了被告人连恩青的上诉,维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连恩青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央视采访了被告人连恩青和主审法官梁健。专访时,连恩青坚持认为医院在撒弥天大谎,医生“自作孽不可活,他咎由自取”。 时至今日,仍难掩戾气,连恩青内心积蓄着何等极端的负面情绪,其“杀医逻辑”背后是何等严重的病态人格。更可怕的是,他在营造一种正义幻觉,把自己打扮成除暴安良、瘅恶彰善的“英雄”。他认为自己行凶杀人不是逞一时之快,泄一己之愤,还带有暴露医院重重黑幕的性质,“把内幕给它揭出来,同我遭遇一样的人,他们可以得到应有的医治”。在自以为是的错觉支配下,他接受采访时始终桀骜狂悖,不时伴以夸张的肢体动作和怪异的冷笑。 不管什么原因,连恩青残害医生必须受到应有惩处,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放在伤医案频现的现实语境中,我们又无法心安理得地忽略连恩青杀人的奇异逻辑,更无权安之若素,放过它所折射的系统性病灶。 每一起杀医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经曲折演绎似乎都可导向体制弊端。如果专注于细节而放过体制积弊,难免流于浮表,但将每一起杀医案都归咎于体制,都用体制来搪塞,又未免简单轻佻。即以此案为例,一些惊心动魄的细节指向一点,如果连恩青得到良好沟通与及时救济,结果也许不会如此。正如该案主审法官梁健所言,“如果疏导得好的话,我觉得可能不至于走到今天。疏导可能有效果或者没效果,但从这里来观察,我们疏导方面是做得不够的。” 连恩青为鼻疾所困,生不如死,数次求医,特别在医院为他做了微创手术后仍似乎不见好转,他甚至感觉症状加重。于是他数次投诉医院,但皆未得到他认为满意的答复。其间,医院方面确有不妥之处,比如病历上的名字打成连恩清,还有将其年龄33岁写成80岁。此外,他对某医生痛诉病症,抱有甚高期待,结果该医生却问,“你做什么工作?你游不游泳?你有没有老婆?”让他痛感这是推诿和敷衍。这些细节看似无关紧要,一般人可能不大在意,但连恩青多疑、狂躁,甚至有被迫害妄想症,因此寻常的细节容易被他放大,不具连贯性的景状,却能被他勾连起来并视为不可告人的阴谋。医院方面缺乏足够的沟通耐心和技巧,或者忽略了“得罪”连恩青的后果,最终让连恩青恼羞成怒并铤而走险。对此,医院方面应有反思——主审法官梁健认为,医院在管理上存在不规范、不健全之处,在解释过程中有些不圆满之处,会导致患者对医院产生愤恨和不满情绪。 医院向患者多做沟通工作,主要不是帮助患者“理解”医学,而是让患者“信任”医学。很多时候医院做沟通工作很难,主要难在三方面,一是医生太忙,忙得没时间沟通;二是医学过于深奥,比如“空鼻综合症”就非三言两语所能说清,普通患者很难明白更难理解;三是有的患者性格或情绪易出问题,如连恩青曾入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入院、出院诊断均为妄想性障碍。然而,不易沟通不等于就可放弃沟通,愈其不易,更应特别加强有效沟通——既强调医学局限,直言医学风险,不是所有的病都能根除,也不是所有的手术都能成功,最大程度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医院也反求诸己,反思自己有做得不妥当、不到位的地方,合理弥补患者损失,最大程度保护患者合法权益,而不可利用信息不对称蒙蔽患者。 疾病是共同的敌人,医生和患者本是命运共同体,双方不该互相为敌,未除病魔而先内讧。反思杀医案,必须找寻普遍的坐标,也需要立足于具体问题,加强有效沟通,增进互信互谅,是改善医患关系、实现医患互信的一把钥匙。在建立诚意沟通的基础上,再解剖以药养医、政府投入不足等体制疑难杂症,重建良好医患关系当非奢望。 |
关键词:温岭,杀医案,医患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