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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塌楼,补偿远不如真相靠谱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07 14:0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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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奉化市政府人员与居民举行补偿协商会议。会议从早上八点到下午两点还未达成一致,市委副书记郑一平表示,按照奉化拆迁最高补偿,20元/平方米的,另加一次性补偿5000元。每平方米20元作为过渡费补偿居民出去租房,是为维护政策公平性。目前可将补偿期从半年增为一年。但这个方案始终没能得到居民的认可。(4月7日《北京青年报》)

  过去这一周,除了失联的马航,似乎没有什么比奉化塌楼事件更让人揪心的了。这种揪心,并不在于人员伤亡之惨,而在于诸多蹊跷与吊诡:一栋只有20年历史的居民楼,眼瞅着如麻将般稀里哗啦委顿于地,一说是“C级危楼”,另一说是“还可再住几年”,地方房管部门、街道部门、安监部门,对再次于同一地方上演的“楼脆脆”,究竟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正因如此,自从补偿标准的新闻出炉,短短数小时,跟帖数万计。当然,一片骂声中,几乎所有人都惊诧于“20元/平方米”的补偿标准,含沙射影、积毁销骨。不过,这显然是舆论的误读,或者说是舆论断章取义的情绪反应:一来,这个补偿,并不是对事故本身的永久补偿,而是在厘清权责之前的一种初步弥补,或者说,这是过渡性的一种援助,并不是地方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赎买;二来,“20元/平方米”虽然看起来数字少得可怜,但只要理性下来算算,作为每月租房补助,这个数字未必小。以户均100平计算,比较当地的消费与租赁行情,加之5000元的补偿金,就临时应急来看,确实也算不上亏待。只是,在没有重建动议的前提下,只谈临时应急,似乎难以赢得民心。

  回到核心问题上来,民众一边倒的非理性解读,也不是没有逻辑可循。据说眼下当地所有党员干部被取消清明假期,要求一道排查危楼。行动看起来很有雷霆之威,但难免还是要让人多问一句:早干什么去了?职能部门要是早点防患于未然、早点听听危楼里群众的诉求,何必在清明折腾这些无辜的干部?眼下最核心的问题,也许并不是急吼吼的补助标准,而是在安顿好受灾群众之后,急速厘清真相,将塌楼事件背后的因果与是非,真实准确地告知民众。

  真相有两重:一是塌楼事件的真相,二是城市老旧小区及危房质量的真相。尽管奉化塌楼事件仍在调查中,但不得不说的是,各地“80后”、“90后”的楼房,因为各种主客观原因,已经进入了“质量报复周期”。如媒体盘点所言,近年来,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建设的楼房频频成事故主角:2009年8月4日,河北石家庄市一座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二层楼房在雨中倒塌,17人遇难;2009年9月5日,宁波市锦屏街道南门社区的一幢5层居民楼突然倒塌;2012年12月16日,交付20余年的宁波市江东区徐戎三村2幢楼发生倒塌,造成1死1伤; 2013年3月28日,浙江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外山新村,一幢四层楼的民房倒塌。据称,这幢房子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2010年,住建部一位负责人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直言:“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30年。”

  好看不好看,是审美层面的要求;安全不安全,是居住功能的底线。相较而言,英国建筑的平均寿命达到132年、美国是74年——这些国际惯例,仅仅令人脸红吗?建筑大师沙里宁有句名言,大意是说对于一座城市,从它的建筑中可以看见它的抱负。年纪轻轻的居民楼,说倒就倒,且质监部门信誓旦旦为之做出质量背书,凡此种种,令人如芒刺在背。我们在倒塌的大楼里,还能窥见城市的责任与情怀、气度与良心吗?

  眼下而言,补偿远不如真相靠谱——至于盖楼热中的大小城市,“摊大烧饼”显然不如“体检”重要。(光明网评论员)

关键词:真相,补偿,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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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赵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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