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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垃圾短信需从“切除利益”入手

http://www.hebei.com.cn 2013-10-09 10:5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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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1日起,用户在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开户过户等入网手续时,需进行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据称,此规定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抑制时下泛滥成灾的垃圾短信。如今,这一号称“史上最严”手机实名制规定实行已一月有余,但调查显示,有81.1%的手机用户认为,自己收到的垃圾短信并无明显减少。(据10月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相信不少人与受调查者有同样的感受,面对纷至沓来的垃圾短信既愤怒又无奈。近年来,相关部门频繁出台治理措施,但垃圾短信却屡打不绝,让广大用户不胜其烦。

  是技术手段跟不上吗?恐怕不是。早在2011年10月,广州手机用户杨先生因不堪忍受垃圾短信骚扰,一纸诉状将电信运营商告上法庭。法庭上,被告方律师称,接到传票后,电信公司已经将原告列入一份“红名单”,通知全体代理商不得再向原告发送广告短信。此番说辞一时引发热议无数,人们纷纷反问:既然存在“红名单”,岂不正说明电信运营商完全具备屏蔽垃圾短信的技术吗?如今,两年过去了,这样的技术想必已更加成熟,可运营商为什么并未将其广泛应用,而是依然任由垃圾短信横行?

  其实,个中原因很简单———电信运营商本身就是垃圾短信发放源头和最大获利者。据业内人士披露,短信群发公司发送一条短信,要向运营商支付0.03元至0.05元的服务费。信息发送量越大,利润就越多。正所谓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在巨大利益存在的前提下,指望运营商自己认真清理垃圾短信,无异于让其自断财路,难度可想而知。正因如此,运营商才会置“史上最严”的手机实名制规定于不顾,手机用户也才感觉不到垃圾短信的减少。

  既然垃圾短信的泛滥源于利益的诱惑,那相关治理不妨就从“切除利益”入手。一方面,可以借鉴其他国家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美国规定,向手机用户发布消息必须得到用户明确的许可,违反者将会受到最高可达600万美元的罚款和1年的监禁。印度政府则要求,所有运营商每年必须提交关于阻止垃圾短信传播的正式书面报告,不提交报告或阻止传播不力的,将被取缔运营资格。总之,就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使滥发垃圾短信者无利可图。

  另一方面,时下一些运营商之所以无所顾忌,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多数人面对垃圾短信并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即使有个别人因此起诉,也往往存在法院受理率低、维权成本远高于赔偿所得等问题。这就使得法律的制约作用被严重弱化,同时也助长了运营商胆大妄为的气焰。因此,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应尽快引入集体诉讼制度,降低公众维权的成本,提高赔偿的额度,以引导广大民众乐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并真正让违规运营者“伸手必被捉”。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利益的诱惑,让垃圾短信彻底远离我们的生活。(徐娟)

关键词:垃圾短信,手机,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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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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