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挖”让人想起卖楼还债论
当推土机涌上武汉的街头,如何来看待此种城市建设的“满城挖”现象?之前一种常见的观点为,“满城挖”是赞是弹有待时间检验。但现在看起来,这个检验的时间点已经提前到来:根据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最新统计数据,2013年武汉的工地数量高达11012个,记者从财政部湖北专员办还获悉,截至2012年6月30日,武汉债务余额为2037.05亿元,债务率已经超过美国最高警戒线的1.5倍。武汉市2013年需要还本付息310.59亿元,2014年则达到311.76亿元,相当于最近两年每天需偿债1亿元。 “满城挖”之下,高于美国最高警戒线1.5倍的债务率、总量达311.76亿元的负债规模、每天1亿元的还债必需,它们令人触目惊心,将其换算成另一组数据,也即于2013年和2014年,武汉市差不多要拿出接近40%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用于偿还债务。但这可能仍不是最令人怯于想象的,报道同时显示,武汉市政府性债务偿还高度依赖土地收入。以2011年为例,武汉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1435.28亿元,土地出让收入还债648.29亿元,占比超过44%。过度依赖于土地财政的还债模式,还会带来诸多发展隐患,譬如管理者对房市调控的不主动。 地方债的耸人听闻当然不是自武汉始,真正需要辨析的其实是它所给出的理直气壮的说辞:举债是为了替城市建设“补课”,加大城建规模。提升城市定位当然并无过错,可现实中的武汉已然流于某种揠苗助长。仅仅3年间,该市城市定位已两度被拔高,2011年底,武汉市提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2013年初,又提出了建设“祖国立交桥”、建设“世界城市”的新目标———过于超前的城市发展规划,本身财力不够的政府热情,它们只能制造出数额惊人的地方债,而当地方债成为具体的无法承受之重,它就只能陷入卖地、吸纳民资等恶性循环。 在“满城挖”里,有一个恶性循环的链条,尽显地方债看似遏制不住的根源所在:它仍是不受约束的事权与财权。城市规划与建设本质上关系到每个市民,但这样的事权往往由城市的少数管理者说了算,终身问责制的缺失更是让众多超前与奇葩的规划出台,当它们导致了几乎难以收拾的地方债局面,借债的官员早已经调离或升迁,同样没有问责机制的地方债借还,就这样被传递到下任官员的手中,最终逐渐积累成几欲“爆炸”之势。已不得不正视的武汉地方债务,成为了所有人都看得见的分析样本,它指向的还是无处不在的重建。 重建从何开始?滚雪球般增大的地方债,它该如何真正地为自身制度性减负?不久前,国务院参事夏斌曾表示,在地方政府还债问题上,一是要严格执法,绝不能搞“下不为例”,二是一定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对个别大搞楼堂馆所、铺张浪费又欠债累累的地方政府,要勒令其搬出豪华办公楼,搬进简易房上班,并逼其卖楼还债,逼其卖好资产还债———要求地方政府卖楼还债也许不可行,但夏参事的建议是一种提醒:对于地方债务问题,最紧要的是当下要行动起来,否则,较之无责任追究的过度负债,地方政府总能找出种种应对理由来。 武汉的“满城挖”建设将有怎样的终极收获?因此而起的地方债风波又该如何平息?一切还需拭目以待。但当过度的城市建设制造出巨大的地方债务,是时候正视它们之间的畸形关系了。如果说地方债问题暂时难以于短期内解决,建立系统性的约束机制也尚待时日,那么对耗资巨大的城市改造行为建立一种准入门槛,应该可以成为现实的制度设计。地方债务起于何处?一个答案至少可以是,它正起于我们对大肆造城、政绩工程现象的熟视无睹之上。(王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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