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文规定”要不得
父子分别在广东兴宁市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当事人如此回应质疑:“兴宁市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即凡是乡镇党委书记和局一把手,均可解决一名子女的工作问题。” 兴宁式的“不成文规定”是彻头彻尾的潜规则。党政机关的选人用人制度经过多年建设,其实是能够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明规则,个别领导子女通过潜规则就业,无异于变相剥夺了其他人的公平竞争机会,难免引发公愤,同时也伤害了明规则的威信。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明规则总被潜规则压制,不仅不利于人才队伍建设,还会给权力寻租提供腐败土壤。 |
关键词:潜规则,乡镇党委,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