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多点执业“松绑” 公众有喜有忧
“多点执业”虽好 但有“挤牙膏”之嫌 按理说,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最急的该是政府卫计委,而正确的做法应是“千方百计地增加市场供给”,但事实上,仅就多点执业而言,他们似乎还在“挤牙膏”。 不妨来回顾一下:1999年颁发的《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只能在一家医疗机构注册执业而绝不允许“走穴”,似乎“多点执业”还是“姓资”;10年之后的2009年,虽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多点执业予以“正名”,但卫生部门仍有规定,多点执业需要本单位出具“同意书”,也就是说,树上有苹果让你去摘,可就是苹果挂在很高的枝头上,即便你跳起来也难以摘得到。道理很简单,当院长的,谁愿意让自己医院的医师去外单位“执业”!好家伙,“进一步开闸放水”,这回,北京卫计委“再挤牙膏一点点”——医师多点执业无需医院审批,不过,还是有些拖泥带水,虽然不再需要医院“同意”,但医师仍然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好像是,一个孩子偷了别人的东西,回过头来说“我错了,东西是我偷的”,还是谈不上“多点执业有尊严”。 或许,北京卫计委会说,“告知”的目的是让医院知晓你医师在玩多点执业而做到“胸中有数”,也便于工作上的安排;其实,这种“告知”,完全是“多此一举”,国有国法,院有院规,一视同仁,任何医师,无论是否有多点执业,按照医院的规章制度严格考核而认真兑现奖惩就是了。 众所周知,当下医疗行业优质人力资源扎堆于“大城市大医院”而“供不应求”,解决“看病难”的路径之一是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反观之,市场经济环境下,包括医疗行业在内,人力资源应该由市场来配置而解放生产力,唯有“向改革要红利”“向开放要红利”。单令人遗憾的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具体到“多点执业”,尽管“方向正确”,但总是舍不得放权,总是留恋于“挤牙膏”,问题的根本所在,恐怕还是有关部门没有“急人民之所急”。(张传发) |
关键词:医生,多点执业,松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