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丢了“电子票”没丢
近日,一位刘姓消费者向记者反映,铁路部门又出现霸王条款,自己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我承认自己弄丢车票有责任,但实名存款能因为存折丢失就不返还存款吗?”这究竟是固执,还是长期老大地位养成的霸道?(4日新华网) @李英锋:从火车票实名制实施以来,舆论对于火车票丢失后不能退票不能改签的规定就一直在口诛笔伐,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然而铁路方面自是岿然不动,墨守成规,让人颇为无奈。诚然,火车票是铁路客运合同的基本凭证,但火车票不是唯一的凭证,火车票丢了,铁路方面的购票系统里储存的实名购票信息没丢,这些实名信息也是一种有效的电子版合同凭证,依据电子版合同凭证完全可以办理退票或改签手续,因而,即便实名火车票丢失了,退票或改签也不违反契约精神,更不存在法律障碍。此种广被诟病的规定,是该修正了。 |
关键词:火车票,丢失,退票,改签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