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脱钩计生应成“统一动作”
今年以来,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户籍管理部门决定,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脱钩”;而过去对超生的新生儿,在没有征收社会抚养费之前是不予上户口的。分析人士指出,个别省市公安部门将超生的新生儿办理户口与罚款“脱钩”,这意味着其他省市此类户籍政策或会逐步松动。(4月28日《现代快报》) @苑广阔:户籍与计生脱钩,计生部门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从原来的“行政征收”变为“法律征收”,这无疑更科学,更合理,也更加符合法治精神。说到底,户籍与计生政策脱钩,既是政府人性化管理与服务的必然要求,也能从根本上解决多年存在的“黑户”难题,改变大人“犯错”却把板子打在孩子身上的“痼疾”。这样的管理新政,理应早日从个别省市的“自选动作”变为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动作”,让更多的人受益,摘掉更多人头顶上的“黑户”帽子,获得公民合法的权益保障。 |
关键词:户籍,计生,脱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