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须先说好成本分担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制定实施《规划》,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城镇化潜力巨大。一个流行的观点认为,若能将新型城镇化在扩大内需的潜力充分发挥,可以保持未来20年经济健康发展。因此,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4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都强调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 城镇化是一座“富矿”,可是这“矿”要怎么挖,“富”要怎么分,不仅是经济学,还是政治学。一些地方,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之名,通过轰轰烈烈的“造城运动”,大发“土地财”——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商业开发,而将农民粗暴地“赶上楼”。如此城镇化,或许应该称为“土地城镇化”,环境没有城镇化,人口更没有城镇化。“跛脚式发展”的结果,正如住建部一位官员所形容,“走了一镇又一镇,镇镇像非洲”。“见城不见人”,徒有城市外壳,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都没有跟上,这样的城镇化,何来“新型”可言?亦与中央强调的“以人为本”相背悖。 “镇镇像非洲”原因何在?缺乏科学规划、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不到位……其实都是表面原因,最大问题当然是资金缺乏。尤其是一些小城镇(农民进城的主要落脚点),既没有大城市的城市维护费、土地出让金,也很难获得足够的转移支付,像“没娘的孩子”。城镇化过程,农民市民化,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城镇管理等等,哪一样缺得了钱?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2》测算,国内农民市民化的平均成本为10万元人民币,进入中等城市的农民家庭配套成本50万元,大城市将超过100万元,总计未来20年大约需要投入40万亿~50万亿元。可见,那种只见利润不知成本的眼光何其短浅。 对此,《规划》有“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的纲领性表述。企业和个人分担的成本较易厘清,比较麻烦的是公共投入这一块,尤其是上下级政府间的承担比例。现行税制下,地方政府承担了与财权不相匹配的事权,捉襟见肘、嗷嗷待哺是常态,假使现状不变,数十万亿元的成本投入将成为地方不可承受之重。责任如何分配——地方与上级政府各自承担农民市民化的哪些责任;成本以何种方式分担——通过合理的、稳定的财政转移支付,还是落实到一个与人挂钩的地方税种头上,到目前为止还没看到更具体的规范文字。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随着《规划》出台,新型城镇化建设步子加快,成本分担机制便是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 |
关键词:户籍人口,城镇化,公共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