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民办博物馆宜松紧适度
《民办博物馆规范化建设评估报告》(下称《评估报告》)于近日公布,该报告指出国内民办博物馆专业化水平不高、地方政策措施不配套。不少民办博物馆没有按规定登记注册,甚至有博物馆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违反了民办博物馆的非营利属性。此外,文物藏品真假不清和来源不明的情况也普遍存在。(《人民日报》4月9日) 带有官方属性的这一《评估报告》,在建议中提出要建立健全民办博物馆准入制度,也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难看出,政府有关部门正采取行动,力图在民办博物馆的发展进程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不过,从此前政府部门对文化事业管理的经验来看,怎么监管民办博物馆将面临掌握松紧度的问题——民办博物馆既不能成为疯长的野草,也不能变成公共广场上长短一致、毫无个性的草坪。 文化部在2005年下发的《博物馆管理办法》是政府管理博物馆的主要行政法规,其中提到博物馆设立的审核,必须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来完成。根据《评估报告》提供的数字,全国已在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博物馆有647家,这个数字其实并不算大,但即便如此,真正完成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的只占44%。按理说,民办博物馆作为文化公益事业,完成审核应该有一条绿色通道。因此,民办博物馆准入资格的审核权继续下放,可能是促进民办博物馆繁荣的一个重要条件。 国家文物局于2013年9月公开了《民办博物馆设立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它将成为明确民办博物馆身份地位的专门规定。这份标准对博物馆的设立提出了一些细节要求,比如展厅面积要不低于400平方米,藏品要达到300件,每年要开放8个月以上等。这些标准看上去很详细,但也给一些“微小”的博物馆取得名分带来了一些麻烦。一家博物馆有没有价值,未必和面积有直接关系;藏品数量少一点,只要具备独特性也称得上有特色。如果未来的民办博物馆准入制度,过多在类似数字上下功夫,就会忽略博物馆普及文化的根本目标。 其实正如《评估报告》所提出的,政府监督民办博物馆最关键之处,是它是否坚持了公益属性。《博物馆管理办法》早就规定了民办博物馆和国有博物馆一样,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民办博物馆如果做得好,也有可能发展成为“一笔生意”。当然,于2000年前后兴起的国内民办博物馆业,暂时没有爆出太多以博物馆牟利的丑闻。不过,许多民办博物馆背后有企业财力支持,并不能排除它们办博物馆有商业利益的驱动。与国外民办博物馆以基金会模式为办馆输血不同,少有国内民办博物馆背靠基金会。一些博物馆的建立或出于企业家的爱好,或出于收藏家个人筚路蓝缕的努力,并没有一套成熟的公益运作体系作支撑。 与其限制民办博物馆身份上的入口问题,不如花点力气控制它们运营的边界。其实,就算有博物馆展品质量不高,也无需太过担心。博物馆形象依赖的是品牌与口碑,自己没有特色,又拿不出货真价实的藏品,自然吸引不来太多人参观,也很容易就被淘汰了。怕就怕,有“博物馆”拿到国家认可的外壳,做些挂羊头卖狗肉的生意,甚至借此倒卖文物。这些就不是准入资格能够彻底解决的,而需要文物部门更长效化的监管。(王钟的) |
关键词:民办博物馆,政府监管,公益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