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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超房价十数倍20年就期满,谁来守护逝者的安宁?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05 12:1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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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包括沈阳、青岛、济南等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陆续出现公墓20年使用期届满,面临续收护墓费的问题。逝者为啥要20年一“交租”?谁来守护逝者的安宁?记者调查发现,现时的墓地每平方米价格远超过同区域的房产,如果再按照墓地的20年缴费周期和房产的70年使用权折算,墓地每年每平方米“居住”费用是房产的十数倍。(4月4日北京晨报)

  中国有句很恶毒的诅咒人骂人的话,叫“死无葬身之地”。现在看来,已经不是诅咒人骂人的话了。你要想找块地安葬自己的故去的亲人,难啊。“死不起”,成为老百姓继“读不起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之后的又一个沉重负担。活着当房奴、教育奴、医疗奴,死了还要当坟奴。难怪有人感叹,真是“活不起”也“死不成”!没有别的出路,你只能咬牙坚持活下去,让那些“死得起”的人“先死”,直到“死不起”的状况得到根本改观为止。

  一面是居民“葬有所安”的现实需求,一面是“墓地危机”在大城市上演的现实,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毁绿造墓、填河造墓的现象。以至于骨灰盒比大彩电贵,墓地比商品房贵。有的人毫不容易倾其全部买到一个“毛坯墓”,要想真正“葬进去”,还需要花维护、刻字、落葬、墓穴证书等等五花八门的费用。现在又冒出个墓地的使用期限只有20年的说法,比商品房的使用年限还短。

  民政部此前表示,缴费周期定为20年,是出于保护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缴费的角度提出的。但大多数百姓对墓地20年一“收租”的做法颇为反感。那么,“收租期”是否有延长的可能?20年便被“折腾”一次,否则便将被视为“无主墓”处理。这让死者如何死得安生?每隔20年,逝者的子子孙孙必须交钱,不然,逝者就有可能被逐出鬼地,在阴间“流浪”,这让中国传统节日中最有人文情怀的“清明节”何以传承下去?

  十万个文件管不住房价,五万种规定限不了墓价。虽然是夸张的说法,但殡葬市场作为“独门生意”,管理制度缺乏弹性,社会监督和百姓意见也不受重视,自然会派生出垄断性服务、垄断性收费中的各种乱收费弊病。针对各种问题,民政部在全国殡葬工作会议上提出“殡葬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捆绑消费”虽然很中听,但如果没有确实行动去解决老百姓突出反映的各类问题,也不过就是流于形式的呼吁而已。实际上,在不少地方,民政部门暗地里鼓动私人老板经营豪华墓地,以便坐收巨额“管理费”;而物价部门则以“殡葬市场化”为由,对殡葬用品、辅助服务和墓葬费用等,基本上撒手不管,任凭经营者漫天要价。如此一来,“公墓20年使用期”,殡葬用品最高可赚数十倍利润的怪事出现,也就不奇怪了。

  “死有所葬、入土为安”是最基本的殡葬伦理,让死亡成为一件庄重的事,让安葬死者成为件神圣的事,这是普通民众的心声。如何破解“死不起”,考验政府的行政智慧。时下人们最想知道的是:面对老百姓“死不起”“死得没有尊严”的反常现象,政府部门又做了些什么?“坟产商”为了追求暴利也许是疯了,难道口口声声把百姓当“衣食父母”的地方政府和官员也跟着疯了吗?“父母”没有葬身之地,葬得没有尊严,死后不得“安宁”,你们心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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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孙向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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