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阶梯水价成“变相增收”的道具
据央视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今天出台“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发改委表示,阶梯水价主要目的是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不是让大家多掏水费。(1月3日中国新闻网) 实施阶梯水价的核心是“鼓励用户节约水资源”,这一点,无论是发改委还是水务部门都不否认。而且,从淡水资源稀缺的现实困境来看,实行阶梯水价,增强居民的节水意识,这一点公众可以理解,也能接受。不过,让人担忧的是:阶梯水价是否会和阶梯电价一样,成为利益集团变相增收的道具? 这样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看看发改委的阶梯水价预案吧: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这是否可以理解为80%的居民家庭水实施第一级水价,与原水价不变呢?即便是80%数家庭不受影响。但是,其余20%的用户,则按原价的1.5倍、3倍的水价付费。阶梯水价的调剂作用体现在哪里? 20%的用户超额用水,浪费了水资源,对他们实施惩罚性的水价可以理解。但是,这些多收的钱怎么没有奖励节约用水的家庭呢?阶梯水价不是为了遏制浪费、倡导节约吗?既然如此,就应当削峰填谷,有罚有奖。总应该让节约用户尝到好处吧?所以,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0.6:1.5:3的比例安排才合适,当然,第一级涉及的用户数量也可以少一些,比如是用水量较低的20%的用户。 发改委称,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后,要全面推行成本公开,严格进行成本监审。但这是好说难做,水价成本是笔糊涂账,水务部门哪里肯轻易公布实情?价格听证也只是一个形式化的过程,因为几乎所有的听证会都成了“听涨会”。没有科学透明的定价和调剂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更无从落实。 |
关键词:水价,阶梯,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