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花完的“三公”经费真是“省下的”?
中国江苏网讯去年,随着中央有关严控“三公”经费的要求层层落实,政府省下的“三公”经费也越来越多。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省民政厅获悉,在今年发放给困难群众的补助中,将包括从2013年省下的“三公”经费中的部分乃至全部资金。(1月3日中国江苏网) 将省下的“三公”经费给困难人群众包“红包”,蓦一听,不错。但细想起来,感觉却不是那么回事。今年省政府发放给困难群众的补助,并没有因为是“省下的‘三公’经费”中的部分乃至全部资金而比往年更多,受益群众也没有因此更多。省政府明确今年的补助标准“和往年一样”。并没有直接把“省下的‘三公’”经费直接用于扩大慰问范围,提高补助标准,而是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慰问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所以,报道所称“省下的‘三公’”经费,给困难人群包了“红包”之说,听起来好听,但并没有改变钱由财政支出的性质。 在严格意义上,所谓省下的“三公”经费,根本就不是什么“省”下来的,而是中央一系列厉行节约的规定“挤”出来的。换言之,如果没有这些规定,年初年初预算的钱多数会在年底突击花光。而且因为不超出预算,花则花了,大都不会被追究。 被规定挤出来的钱,本来就是不该花的,没有花完,就该收回财政。说这笔钱是省下来的,既不贴切,也容易引起误读:政府部门乐善好施,省吃俭用慰问困难群众,群众应该感恩戴德。 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知道这笔钱根本就不是政府愿意“省”的,而是硬被中央规定挤出来的。慰问就是慰问,硬把没敢花完的“三公”经费,贴一张“雪中送炭”的标签,说是给困难群众送“红包”,是会让人笑话的。公众乐见的倒是,今年的“三公”预算要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大大缩减,不要留出“省”的空间。 文/印荣生 |
关键词:经费,困难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