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清社会抚养费这笔糊涂账
9月1日,京、鲁、粤、沪等地14位女律师联名致信国家审计署申请信息公开,询问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审计事项。9月2日,国家审计署官网发文称,对社会抚养费的关注度不够,近年未组织过全面审计,也未能全面掌握这些资金的底数以及相关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新京报》9月2日、4日) 这一解释与此前国家审计署相关专家撰文谈到的原因如出一辙,因缺少最关键、最核心的基础数据,对社会抚养费的审计非常困难。专家所称的关键数据是指人口统计数据准确性不高,也就是说实际违法生育人数难以准确确定,因而无法掌握各省市区每年征收到的社会抚养费到底是多少,致使社会抚养费审计缺少最关键、最核心的基础数据。这种困难还表现在各地征收模式、征收标准、利益分配模式不同,直接影响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应征多少,实际征收又是多少,审计部门很难对各地上报的征收总额给出准确与否的审计结果。 审计是围绕数据做文章,没有数据何谈审计,我理解审计署的难处。迄今为止,社会抚养费还是笔糊涂账。各省市区每年征收到的总额有多少,从未有官方数据发布。据学者杨支柱估算,根据9省市超生罚款的平均数,全国31个省市每年征收的超生罚款可高达279亿元(2012年5月2日中国广播网)。长期研究计划生育的学者何亚福对《投资者报》表示,“从1980年到现在,若平均每个超生人口实际被征收的超生罚款为一万元,由此可以计算得出:1.5亿至2亿超生人口的超生罚款总额是1.5万亿至2万亿元。” 审计署当然不能凭学者的估算进行审计,这才有了浙江律师吴有水和女律师们致书审计署和各省市区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的义举。现在,已经有北京、上海等17个省(市、区)公开了2012年的征收总额,相信在律师们的努力下,其他省市区也会择机公开信息,这为审计创造了条件,即解决了第一个难题。 何谓社会抚养费?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这样解释,“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目的就是“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这是就大的方面而言,小处来说,应该用于生育保险、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等计生事业上,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尽然。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这点大城市做得稍好一点,能够将征收所得上缴财政,再由财政部分返还计生部门用于计生开支。小地方则不行,做不到应缴尽缴,截留现象严重,截留下来的资金用来填补财政窟窿和充实小金库,甚至用于个人挥霍。 2009年,有网友公布了一个镇计生服务站的社会抚养费支出分配:在共计191万元的社会抚养费支出中,有44%列为“其他支出”;21%用于职工工资;11.5%上缴镇政府。其余均被购车、吃喝,以及名目繁多的奖金、补贴和业务外开支占了(《法治周末》2011年5月30日)。此例显示,社会抚养费并未抚养社会,造福民生,而是抚养了计生委、乡镇财政甚至某些贪官污吏,名实背离。 每年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总额可不是小数字,而且这笔钱事关计划生育事业的公信力,每年该征多少,实际征收多少,上缴财政多少,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截留、套用、私用等腐败现象,这些都是公众关切的问题,亟待审计署对社会抚养费进行全面审计,以审计促监管,改进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支出机制。(王学进) |
关键词:社会抚养费,收支,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