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杀人,呼唤心理关怀
好人是不会杀人的,杀人者一定是坏人。一般情况下似乎是如此。但是,慈溪法院最近判的一桩杀人未遂案(见昨日《钱江晚报·宁波城事》)中的被告,在杀人之前,确乎是个好人。据报道,被告小沈20岁,湖北人,租住在慈溪龙山。去年5月的一天,小沈在门口洗衣服,70多岁的邻居张婆见了,便拿出自己换下的衣服,让小沈帮忙洗一下。后来张婆又让小沈替她洗了三次衣服。第四次小沈心里窝火了,起了杀心。9月14日下午小沈进入张婆家中实施杀人未遂,近日被判获刑4年。 一个小伙子,替素无交集的邻居老人多次洗衣服,不是好人吗?心里不愿意,却洗了三次,不是克己利人吗?“好人”怎么杀人了呢? 第一次帮张婆洗衣,心里不太愿意而没有拒绝,而且后来又洗了三次,这表明小沈有比较强的道德意识。但同时也能看出小沈的一个心理特点,或者说心理弱点:不善于说“不”,不会拒绝别人。不善于说“不”的人,一般都不愿意或害怕自己的拒绝会打破与他人、与环境的关系,往往会通过强迫自己屈从他人的意志,来维持原有的关系。但这种委曲求全,必然会积累起很大的心理压力。 小沈的选择,看起来是不可思议的:难道拒绝洗衣比杀人还困难?拒绝洗衣的后果,比杀人的后果还严重?但是,当心理压力达到极限,他已经不会这样思考问题了。“杀人”是行为失控,行为失控是心理失控的结果。本来,消除“洗衣”的压力,并不需要通过消除压力的来源(即杀人)来实现,但是,小沈已经失去了把两者区分开来的能力,在他看来,两者是同一回事。脆弱的,缺乏承受能力的内心和残忍的杀人行为,看起来是相反的事情,就这样统一到同一个人身上。 人们平常的很多行为,以及各种人际冲突,其实都是心理弱点所致。但是,很多人对自己的心理状态缺乏认识能力,甚至不知道人还有“心理”这一说;另一方面,社会也缺乏心理关怀机制。由“五四”引进“科学”与“民主”后,科学主要用于“物”的建设;对“人”的建设,对人的精神的“建设”是被疏忽的。什么时候“人”真正被重视了,心理学等有关“人”的知识,才会值钱起来。 |
关键词:好人,杀人,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