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辱式执法PK中国式过马路
杭州、北京等多个城市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开罚,然而行人不肯交罚款等问题使交管部门伤透脑筋。近日杭州再出新招,采用现场曝光新招升级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譬如杭州体育场路与保俶路口,一侧竖立着一块醒目的屏幕,屏幕边是一架DV机。交管部门用DV机记录不文明交通行为,并现场传输到大屏幕上,如果有谁闯红灯,就会“上镜”。(4月14日《新华日报》) “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从这个意义上说,近来中国各大城市集中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确实不仅仅裨益于交通安全。行人闯红灯,危害也好、性质也罢,的确不宜“柔化”。道路交通违法就是“违法”,违法不罚,即便有法不责众的借口挡着,也终究不是说得通的道理——至于“如何界定‘带头大哥’”、“如何面对耍赖的违法者”,甚至如何应对南京大妈“人生能有多少个几百米”的“神反问”……都不能算多有难度的技术性问题。持之以恒、执法以恒,违法的嚣张才会因成本而收敛。 眼下的纠结是:罚钱了,好像执法者难免遭遇“执罚经济”的嫌疑;但如果不罚钱,靠教育又解决不了根深蒂固的惯性问题。那么,大屏幕曝光呢?这或许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程序正义上难逃合法与公平的拷问:一者,曝光的手段,虽然看起来“无伤”,本质上还是轻量级的“游街示众”,幻想借助公开私隐的方式、以道德谴责内化为当事人遵纪守法的压力;二者,这种手段能不能有执法后的“痛感”,是个两说的事情。如果当事人“脸皮够厚”,又或者熟谙陌生人社会的明规则——难免会觉得“反正没有人认识我”,几次下来,羞辱的边际效应自然递减。又如果“大家”都“上镜”了,谁又会真正将之视为触及良心的羞辱呢?更重要的一点是:恰恰因为行人交通违法已经成为“中国式”、成为一种普遍而司空见惯的现象,在道德层面已经难有谴责的敏感共识。说得再直白一点,大家已经不将行人闯红灯视为耻辱的事情,那么,你再希望借助“上镜”来唤醒其道德自觉,靠谱吗? 人行道旁的DV机,还是恪守其“取证”的本分吧。羞辱式执法显然不是中国式过马路的“对手”。据说浙江自3月起开始重拳整治行人闯红灯和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的行为,截至目前,已有上万行人因此被罚。不过,整治过程中,交警也遭遇了执法难,有人耍赖,有人辱骂交警,甚至还发生了数起行人不愿交罚款而殴打交警的事件。其实,越是执法难,越说明需要严格执法,越需要在法定执法程序中强化正义的力量——而不能剑走偏锋,寄望一些擦边球或小伎俩来扭转一种顽疾。 一句话,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最怕的,就是中国式执法。 |
关键词:中国式过马路,闯红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