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消费“三公经费”?
●汪金友 《新京报》最近列举了“三公经费”的一组数字。其中显示,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3289.77万元,比2011年的203842.15万元增加9447.62万元。其中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的公务接待费用,结算数为65633万元。(3月8日《新京报》) 看了这个数字,我非常纳闷。6.56亿元的接待费用,是谁在接待?又接待了谁?他们会接待纳税人吗?会接待企业家吗?会接待来咨询的工人和农民吗?可能,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偶尔会招待一些地方官员和媒体人员。但我猜测,其余绝大部分的接待费,都接待了系统内的各级领导干部。镇税务所接待县税务局领导,县税务局接待市税务局领导,市税务局接待省税务局领导,省税务局接待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其中还包括县与县之间、市与市之间、省市与省市之间税务干部的相互接待。 上边的人到了下边,当然必须接待。而且领导的级别越高,接待的标准越高。市里的领导来了,吃2000元一桌的饭,住三星级宾馆;省里的领导来了,就得吃5000元一桌的饭,住四星级或者五星级宾馆。上边的领导,大都心安理得的享受这种接待。因为他们心里清楚,“所到之地,皆归我辖;所见之人,皆属我管”。我的官比你们大,操的心比你们多,而且你们的前途命运,就攥在我的手里。尽心招待,也在情理之中。于是下边招待上边,便成为“天经地义”。 有趣的是,几乎系统内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双重的身份和资格。在“上边”面前,他们是“下边”,而到“下边”面前,他们又是“上边”。这样谁都是接待者,也都是被接待者。即便是到了最底下那一层,也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要求被管单位和当事人“主动接待”。你不接待,事就不好办。还有一些人,经常借用招待上级的名义招待自己。上边来了一个人,下边陪上八个人,上边吃了100元,下边吃了800元,然后全都下到“招待上边”的账上。 “三公经费”的数目之所以越来越大,主要原因不是公务越来越多,而是没有公开。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有些单位吞吞吐吐地公布了“三公经费”。但却只是一个总数,其中买车花了多少,吃喝花了多少,考察花了多少,旅游花了多少,全都只字未提。更重要的是,几乎所有的公开和公布,都是一锅“大锅饭”。没有说清谁花了多少,花了谁多少。比如同样是处级干部,有的坐1万元一辆的车,有的坐100万元一辆的车,有的一年花接待费10万元,有的一年花接待费100万元。但到公开的时候,没有明细,没有人头,少花了不光荣,多花了不可耻。 《新京报》的一份调查显示,71%的人对目前三公经费的公开现状“非常不满意”,18.7%的人“不满意”,两项加起来为89.7%。既然这么多人不满意,为什么却不能详细公开?因为只要一公开,就会暴露出很多的问题。有的超标,有的私吞,有的挥霍,有的浪费。甚至可以断言,只要各级各地的“三公经费”全部公开,有很多的官员就得“进到局子里去”。而且还可能因为相互之间的不平衡,影响官场稳定。 还得替国税系统道声委屈,他们虽然一年花了6.5亿元的接待费,但平均下来,一个县不过二三十万元。如果真是这个数目,和不少系统比起来,算是最低之一。因为我们知道,很多的乡镇,一年的招待费都要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 我们不怕接待,怕的是接待违纪违规。如果借接待之名挥霍浪费、个人享乐或中饱私囊,那就绝对不能允许。任何的政府收入和国企收入,都属于国有资产,每个老百姓都有权利知道,我们的钱都干什么花了。 |
关键词:三公经费,接待费用,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