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学酒哥”何以在风口醉舞
针对近日网络上热传的珠海“学酒哥”事件,2日下午珠海市政府新闻办表示,市纪委、市监察局已介入核查此事。结果出来后,市纪委将予以公布。(2月4日《南方都市报》) 老子查儿子,似眼下,从中央到地方,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风声”一阵紧过一阵,而珠海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总经理周少强等却躲进珠海的顶级会所,两耳不闻“窗外风”,安然大吃大喝,仅12瓶酒水就花费七八万元,足足抵得上普通白领一年的汗水钱。我们不禁要问,周少强等人站在风口浪尖“醉舞”的底气从何而来?乎永远不会有真相,只能挖出笑料。作为珠海金融投资公司的主管部门,珠海市国资委纪委调查后称,周少强等人当晚只喝了6瓶红酒,另6个空瓶是“学习红酒知识的道具”,用于向在座人员介绍有关葡萄酒品种、产地、口味等红酒知识。很显然,“学酒说”只会让舆论潮水更加汹涌。 客观而论,国企官员工作之余学习红酒知识无可厚非,但他们为何要选择在珠海最高档的会所来学习呢?据调查,这家会所每个房间根据空间面积大小,设有不同的最低消费限制,17个人用餐的包房,最低消费至少1万元,花这么多钱选择“学校”,这笔“学费”也太昂贵了吧?若真是为了学习,又何须如此在意“学习环境”?更令人想入非非的是,学酒哥们“学习”的对象均是奢侈品牌,86年的木桐每瓶16800元,83年的玛高每瓶12000元,学习这些知识究竟是“招商工作需要”还是公款吃喝需要?毋庸讳言,国企官员热衷钻研这样奢靡的“酒文化”,只会进一步加深公众对“舌尖腐败”的剥夺感、憎恶感。 国企虽姓“企”,但因为运作的是国有资产,占有了大量社会资源和财富,所以它的运作过程也应该符合公共利益。但现实中,有太多的国企在酒杯里“醉舞”,忘记了自己的利益属性,铺张浪费、奢靡无度。远有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天价酒”事件,近有广州某国企在一家五星级酒店举行联欢会,设宴70多桌,每桌消费近4000元。 如何制止国有企业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之风,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施正文教授近日建议,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应该从严,提高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降低税前扣除比例,间接性地对控制国企铺张浪费起到制约作用。 这样的“技术性”建议确实值得一试,但在笔者看来,要从根本上遏制国企“舌尖上的腐败”,还必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彻底改变国有企业中存在的“对上负责”的状况,形成“对出资者负责”,即对财产所有者或股东负责的局面。(任小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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