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推动“垃圾分类”成居民自觉
国务院办公厅30日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的目标、垃圾分类的类别、激励机制等内容,46个城市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3月31日新华社) 不可否认,受困于资金不足、有害垃圾无去处等因素影响,虽然一些城市开展垃圾分类10多年,但效果并不明显。特别是,市民参与度不高,也是垃圾分类滞步不前的主要诱因之一。垃圾乱投乱放现象,在市民中非常普遍,已成为当今社会一大顽疾。过去,针对市民垃圾乱投乱放现象,各地相关管理部门采取的措施便是一味地“堵”。如广州、深圳等地规定,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将进行罚款。 对于垃圾乱投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堵不如疏。据媒体报道,自去年12月开始,北京环卫集团推行“垃圾智能分类模式”,即“垃圾分类有奖”,厨余垃圾、可回收物统一纳入互联网积分反馈平台。积分不但可以兑换购物卡、手机充值卡,积攒到一定分数干脆就能直接拿到现金。这次国家层面出台《方案》,将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是对北京做法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可见,实行垃圾分类,应成为居民生活的一种常态。换言之,参与垃圾分类,应成为市民一种文明自觉。而这种文明自觉,需要制度激励。事实上,市民在垃圾投放中文明还是不文明,除了自身素质之外,关键是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就看城市管理者如何去进行正确的引领。比如,实行“兑换积分奖励”,这本身就是一种文明的管理服务方式;而市民将自己手中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也是对城市文明管理的一种互动方式。相反,如果市民手中的垃圾找不到分类处理的“出口”,文明就会受阻,就会演变成了垃圾乱投乱放的不文明行为。(张西流) |
关键词:垃圾分类,居民自觉,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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