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观沧海]把好法治建设的"责任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也越来越规范,越来越细致,这将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法治建设描绘浓墨重彩的一笔。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关键少数”,肩负的责任很多,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再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这既是实践的发展,也是认识的一种深化。 从中央反腐行动开展以来,刹住了许多腐败的“歪风邪气”,在协调处理各种工作、各方利益时,由于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领导干部比比皆是。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也是一种政治担当,更是追责的一种手段方式。由此看来,在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是党风党建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 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关键少数”的追责便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倘若只是进行职责规定,却无实质追责惩处,那么这个规定也是“一纸空文”,毫无用处。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抓敢管,才是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也才是构建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把好“追责关”,监督是关键。要想真正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是一个重要环节。要严格落实依法治国主体责任,加强自上而下监督。强化对第一责任人的监督,遏制一些“苗头性”的问题。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责任田”,用监督压力规范领导干部,营造出一个无人敢踩“红线”、无人敢越“底线”的政治氛围。 把好“追责关”,严格执法是保障。依法治国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真抓严管是重心。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这些职责规定才能落地生根,也才能发挥积极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也才会由心而发强化责任意识,担当精神。 把好“追责关”,严厉惩处是手段。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例子时有发生,许多领导干部抱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心态违法违规,却被从轻处罚。由此看来,“严”字当头是必然,通过严惩,让犯罪分子承担高昂的代价,达到遏制违法事件发生的目的。 将规定作为“硬约束”,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治国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那么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仅仅是第一步,也会是秉要执本的一大步。 |
关键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