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为何喜欢把让学生扫厕所视为管理创新?
最近两天,青岛工学院的部分学生通过微博和微信称,学校把宿舍的保洁人员、宿管都辞退了,学生们不光被安排打扫校园内的道路卫生,而且还要轮流打扫宿舍楼内的公共厕所。现在离期末考试越来越近,学校的这种做法让他们觉得有点接受不了。青岛工学院学生处负责人表示,这是他们6月份开始的一项学生管理工作的改革,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以此来加强学生自我约束,许多具体实施办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让学生打扫厕所的初衷并不是给学校省钱。学校每个月还要拿出1万元钱进行奖励。 把让学生自己打扫校园、宿舍厕所,视为管理创新的高校,近年来越来越多。有的学校要求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完成清扫校园、打扫宿舍厕所等任务,有的则把学校奖学金评定与学生完成校园劳动挂钩。有人称,这是高校重视育人的转变,而在笔者看来,规定学生打扫厕所的高校,恰恰没有现代教育理念。 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劳动意识和能力需要培养,但这不是靠学生去扫大学校园、清洗厕所实现的。一方面,现代社会的分工已经越来越细,大学(以及很多中小学)已经将清扫校园等后勤服务外包,大学校园清扫,已经不再是以前要靠师生劳动来维护的时代。学生的吃苦耐劳,也不是体现在具体体力劳动上,而是反映在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投入、负责任上。另一方面,学生在大学求学,缴纳的学费已经包括购买教学服务、管理服务与后勤服务,学校有责任提供这些服务,而不能把服务责任转嫁给学生。而且,考虑到学生学习任务繁重,大学还要尊重学生的选择权,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避免勤工助学影响学业。 首先,通过学生打扫校园,能多大程度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与能力,学校有论证吗?当这作为所有学生都必须完成的任务时,这就是一项“教学活动”了,这是需要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并听取学生意见的。其次,由学生打扫校园,按理应该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学校不能不给劳动报酬,而把报酬作为奖励经费,这就好比取消所有教师工资,而把工资集中起来发给表现优异者一样,这是侵犯其他劳动者的权利的。 诸多学校要求学生自己打扫校园、清扫厕所的管理创新,都称要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这是把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表面化,真正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不是学校自说自话,而在于推进学生自治。学生自治的要点有二,其一,由全体学生民主选举学生会组织,其二,学生会组织代表学生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也就是说,学校任何关于学生权利的事项决策,都应该事先听取学生的意见,得到学生会的同意。这是学校进行学生管理,必须建立的基本制度。 只有学生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才能增强学校管理者的权责边界意识,这也是学校形成现代教育理念的基础。对于国家发给学生的助学金,学校不能无故增加服务条款;对于学生参与学校服务(包括管理服务、教学服务、后勤服务),需要尊重学生意愿,并给予合理报酬;对于评定学生奖学金,不能将其和助学金、勤工助学混在一起。一些学校不顾权责边界,站在道德制高点的创新,极有可能因权力没有约束,而变为克扣办学投入、挪用奖助学经费、侵犯学生合法权利。培养学生自我管理意识、劳动意识的出发点不错,但必须合法,尊重学生权利。为此,一方面需要上级管理部门督查学校的行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经费的问题,另一方面需要推进学校进行治理改革,即建立有效约束行政权,实行教授治校、学术自治、学生自治的现代治理结构,只有学校进行现代治理,才能有学校办学的真正创新。(熊丙奇) |
关键词:学生,扫厕所,管理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