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好环保督察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日前,河北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方案列出了党委、政府将被追究责任的16种行为。 吴树玲:为使该方案能够得到更有效的落实,上级相关部门更多需要做的是下来走访基层和民众,实地查看当地的环境质量,坚持用统计数据、典型案例、影像照片说话,这样才能全面、深入、客观的了解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千万切忌蜻蜓点水、流于形式,抓不住问题的核心和实质,既没能对地方党政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又无法收到良好的督察效果,最可怕的是督导一遍最后天还是那个天,水还是那个水,那可真的就是猴子捞月一场空了! 赵艳生:只有对督察组进行追责,才能倒逼督察组时刻保持责任心,在督查中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科学严谨的态度来督察,在督察中不无中生有,也不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抛开环境督察,党委、政府在做很多工作方案时,也应该考虑对执法、执纪者的监督。特别是监督不能“单方面”,不能走“单行道”,而应“多向而行”,有关部门对督察组也进行监督、考核,才能确保公平公正,确保督察组不徇私舞弊,才能达到督察预期的效果。 焦伟:首先,提高环保意识。既要重视眼前利益,又要兼顾子孙福祉,将保护环境当做一件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来抓,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特色之路。其次,强化责任意识。以实施条例中规定的16种追责行为为警戒线,时刻牢记“责任”二字,坚持依法行政,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破解环境难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最后,增强主动意识。党政人员在环保工作中要主动担当,敢于亮剑,以舍我其谁的英雄气概争当先锋、迎难而上,带领人民群众共同打造出一个碧水蓝天的美好家园。 |
关键词:河北,环保督察制,生态文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