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大于天 用“追责”护航美丽河北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方案列出了党委、政府将被追究责任的16种行为。(4月5日《河北日报》) 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致使本地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或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或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和不可恢复利用的;未按要求完成本地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或环境质量超标,不按规定制定达标实施方案的……对于环保工作不力的,地方党委政府将被追责,这16条问责如利剑,在制度上把责任挺在了经济发展的前面,河北治污有了制度保证。 环保大于天。随着30多年改革开放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但同时粗放发展模式不知不觉中让我们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变差了,蓝天少了,河流变黑了,尤其是近几年的雾霾,呼吸之痛成了河北人的心头之患。没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再多的财富也没有“含金量”,没有哪个时候人们对环境的要求像现在这样迫切,没有什么样的发展再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因此治理污染成了民生改善的当务之急。 河北治污,近几年“关停并转”力度并不小,治理雾霾有了明显成效,但治污任务仍然很重,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地方官员的观念还没有彻底转变,对产能过剩行业还存有留恋,对高污染企业和项目上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虽然口头上强调决不能牺牲环境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但对于那些利税大户的环境违法行为,往往视而不见,巨额罚单不执行的情况也不少见。这两年,由于产业转型,有的地方财政压力大,一些地方领导想得更多的是保税收和财政收入,对带来较多税收的污染企业下不了狠手。二是一些地方官员抱侥幸心理,治污不利,该负什么样的责,受什么样的处分,以往问责没有具体的硬杠杠,或是因缺乏相关考核条例,问责无据,或是实践中难以落实,追责无力,造成人人有责却无人担责的局面。 此次《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出台,就是祭出问责之剑,意味着环境保护和官位息息相关。16条追责,形式上看是事后行为,其实何尝不是预先防范?把16条追责利剑高高举起,让地方干部既要对任上的经济发展负责,更要对今后的生态环境负责,让地方政府领导、环保部门负责人和环境构成一个共同体,形成一种机制,倒逼各级政府在决策时,真正把环境保护放到优先位置。从督查内容到督查形势再到督查结果,从制度上对环保不力官员起到震慑监督问责作用。 追责对象直指地方政府领导,传递出河北治理环境“动真碰硬”的决心,问责机制的建立,不仅在理念上也在制度上把生态责任放到首位。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者严肃问责,才能让制度硬起来,真正形成“环保大于天”的氛围,护航美丽河北,让河北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美。(魏金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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